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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餐飲安全(操作)培訓教材
1.目的為強化營運期的安全管 控,規(guī)范并指導各區(qū)域的安全管理,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根據(jù) 國家相關技術規(guī)范和集團相關安全管理制 度,制定本規(guī)范。
2. 編制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城鎮(zhèn)燃氣報警控制系統(tǒng)技術規(guī)程》
3.標準適用餐飲的 消防安全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部位:
1)步行街餐飲商戶廚房;
2)主力店餐飲廚房;
3)超市熟食區(qū)操作間;
4)員工食堂。
4.管控內(nèi)容及要求
4.1安全用電
4.1.1廚房區(qū)域配電箱須裝在廚房入口墻 面,并與蒸爐、油鍋、灶臺、水池保持1米以上距離,且配電箱底邊距地面高度1.2- 1.5米之間;
4.1.2廚房
2、配電箱內(nèi)電源開關及總閘須張貼 對應控制設備標識,箱門上須張貼開關箱 配線圖、標識清晰無污跡;
4.1.3廚房墻插必須加裝防水罩,嚴禁使用 移動插線板;
4.1.4餐飲商戶內(nèi)需24小時持續(xù)供電設備 如:冰箱、冰柜等,須單設專用供電回 路,單獨控制。嚴禁使用多項插座,嚴禁 其它用電設備共用該路電源或插座供電;
4.1.5廚房安全用電檢查由工程部負責,每 月進行1次廚房安全用電檢查,每季度進行 1次熱成像儀電氣安全檢查。安全用電檢查 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nèi)容:斷路器、開關 負荷、開關發(fā)熱、接地情況、漏電保護 器、布線規(guī)范(橫平豎直)、虛線、脫線 開關箱上下孔洞封堵、套防火管、插排串 接等違規(guī)用電
3、行為。
4.2滅火器
4.2.1廚房區(qū)域內(nèi)滅火器按每20平方米配備 兩具4kgabc干粉滅火器,且不得少于兩 具,滅火器須在離灶臺、常用大功率設備 等周邊1米距離內(nèi),安放位置固定并設明顯 標識、方便拿?。?
4.2.2商管公司營運部負責廚房區(qū)域內(nèi)滅火 器的檢查,每月不得少于兩次。檢查應包 括但不限于內(nèi)容:外觀、壓力、生產(chǎn)日 期、充裝日期、附件完整、埋壓、遮擋 等。
4.3 滅火毯
4.3.1廚房區(qū)域內(nèi),滅火毯須配置規(guī)格不小 于1.2米x1.2米,必須固定放置于灶臺左右 兩側(cè)并設有明顯、統(tǒng)一的標識,且每個灶 臺應配置不少于一張滅火毯;
4.3.2廚房內(nèi)工作人員必須熟悉使用方法, 每名員
4、工每年要進行一次滅火毯實操演 練;
4.3.3商管公司營運部負責廚房滅火毯檢 查,每月不少于兩次檢查,檢查內(nèi)容包括 但不限于:損壞、污染、規(guī)格、放置位置 合理性、會否使用等。
4.4擋火板、油煙口、油煙管道
4.4.1須使用階梯式擋火板,擋火板之間必 須達到無間隙拼接;油煙口開口不得大于 油煙罩內(nèi)平面面積的30%;開口位置應位 于油煙較大灶臺的側(cè)上方;油煙罩長度超 過3米,須設2個油煙口,油煙口間距不大 于2米;
4.4.2廚房擋火板必須每日擦拭,表面無積 油、油垢等;每周對油煙口上方半臂之長 進行清刮和擦拭,無油垢積存;
4.4.3油煙管道須建立清洗計劃;商戶排油 煙管道在滿足不積
5、油情況下,可分為兩級 清洗方式:一級為重油煙商戶,分戶排油 煙管道每月不少于1次清洗;二級為輕油煙 商戶,分戶排油煙管道每2個月不少于1次 清洗;當以上清洗頻次下排油煙管道仍有積油,須采用調(diào)整清洗級別、專項突擊清 洗、采用技術改造等解決方案;
4.4.4安管部負責建立油煙管道清洗檔案, 每月歸檔一次清洗記錄。油煙清洗檔案應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nèi)容:油煙管道清洗合 同、清洗單位資質(zhì)、清洗前后對比照片 (照片須顯示拍攝時間)、驗收記錄、清 收據(jù)發(fā)票影印件等。
4.5.廚房自動滅火裝置管理
4.5.1廣場(自持部分)內(nèi)有油煙管道的廚 房必須安裝廚房自動滅火裝置(蛋糕、咖 啡、水吧、甜品店除外
6、)。自動滅火裝置 的控制柜須牢固固定在墻或支架上,安裝 高度以柜底距地1.2米為宜,控制柜應遠離 熱源;
4.5.2廚房自動滅火裝置安裝方式應符合設 計和產(chǎn)品說明書的規(guī)定,并應滿足操作和 維修更換的要求。
4.5.3廚房自動滅火裝置必須具備自動、應急、手動三種啟動方式;噴藥管線須為不 銹鋼且壁厚符合要求,不銹鋼管件絲扣聯(lián) 接;必須有延時噴水功能、并可自動關 閉。
4.5.4工程部負責廚房自動滅火裝置日常檢 查,檢查內(nèi)容應包括但不限于:廚房自動 滅火裝置電源、指示燈處于自動狀態(tài)、氣 瓶壓力、保險銷是否取下、開關正常、藥 劑充裝時限、探測頭、噴射頭清潔無異物 堵塞、噴射頭防護帽無脫落、箱體封
7、簽是 否完好、供水管的球閥處于開啟狀態(tài)等,管 路是否污垢過多;
4.5.5工程部負責房自動滅火裝置安裝臺賬 及檔案的建立。臺賬及檔案應包括:廚房 自動滅火裝置維護保養(yǎng)合同、藥劑充裝資 料、維護保養(yǎng)記錄等內(nèi)容;
4.5.6商管公司營運部須監(jiān)督相關商戶,每6 個月由設備廠家對廚房自動滅火裝置進行 維護保養(yǎng)一次,并出具維保合格證明;
4.6可燃氣體報警器
4.6.1廚房可燃氣體報警器安裝方式應符合 設計和產(chǎn)品說明書的規(guī)定,并應滿足操作 和維修的要求;
4.6.2可燃氣體報警控制器安裝應符合下列 規(guī)定:
1)安裝在墻上時,其底邊距地面高度宜為 1.3米~1.5米,靠近門軸的側(cè)面距離距墻不
8、應小于0.5米;
2)操作面宜留有1.2米寬的操作距離;
3)安裝須牢固,不傾斜;
4)當安裝在輕質(zhì)墻上時,須采取加固措 施。
4.6.3為了正確使用探測器及防止探測器故 障的發(fā)生,嚴禁安裝在以下位置:
1) 直接受蒸汽、油煙影響的地方;
2)給氣口、換氣扇、房門等風量流動大的 地方;
3)水汽、水滴多的地方(相對濕度:≥90%RH);
4) 溫度在﹣40℃以下或55℃以上的地方;
5)有強電磁場的地方。
4.6.4工程部負責廚房燃氣報警器日常檢 查,檢查內(nèi)容因包括但不限于:燃氣報警 器控制箱電源開啟正常、指示燈顯示正常 (綠色為正常、紅色為異常、黃色為故 障)、燃氣報警器
9、探測頭污損、安裝位置 異常等。
4.7 感溫探測器
4.7.1廚房感溫探測器須安裝70℃報警的感 溫探測器。其安裝空間高度小于8米時,每 20平方米 ~30平方米安裝不少于1個感溫 探測器,廚房內(nèi)獨立封閉空間必須加裝感 煙探測器;
4.7.2廚房感溫探測器日常檢查由安管部負 責,檢查內(nèi)容包括但不限于:探測器外 觀、有無松脫、污損、指示燈正常巡檢 等。
4.8 噴淋設施
4.8.1廚房區(qū)域內(nèi)噴淋設施須嚴格按照經(jīng)當 地消防部門及物業(yè)公司核準的設計圖紙進 行施工、安裝。如商戶進行二次裝修,需 對噴淋設施實施改造的,須重新向當?shù)叵?防部門及商管公司申請,并按審核通過的 設計圖紙進行改造;
10、4.8.2安管部負責廚房區(qū)域內(nèi)噴淋設施的日 常檢查。檢查的內(nèi)容應包括但不限于:噴 淋頭污染、未使用標準噴淋頭、安裝位置 不規(guī)范、安裝數(shù)量不足、噴淋管網(wǎng)上拴掛 物品或管線等。
4.9安全出口、疏散標識、應急照明
4.9.1安全出口
1)廚房面積大于50平方米、地下室廚房面 積大于30平方米,必須設置不少于2個安全 出口,2個安全出口間距不少于5米;安全 出口疏散門開啟方向應向外;
2)安全出口日常檢查的內(nèi)容應包括但不限
于:安全出口標識常亮、疏散門開啟方向 正確、無鎖閉、阻塞、占用等。
4.9.2 疏散標識
1)廚房疏散標識(含安全出口標識)應使 用接入消防電源的燈光型疏散指示標志
11、, 如使用蓄電型的疏散指示標志,須每個3個 月充放電一次,當放電時間小于30分鐘時 應更換電池,蓄電型疏散指示標志應處于 常充電狀態(tài),疏散指示標志必須保持常 亮;
2)安管部負責廚房疏散標識日常檢查,檢 查的內(nèi)容應包括但不限于:標識設置明 顯、常亮、無破損、松脫、亮度均勻、地 面蓄光型標識清潔、無破損等。
4.9.3應急照明
1)廚房應急照明宜選用消防電源作應急照 明電源,如使用蓄電型應急照明,須每隔3 個月充放電一次,當放電時間小于30分鐘 時應更換電池;蓄電型應急照明應處于常充電狀態(tài);
2)工程部負責應急照明的日常檢查,檢查 的內(nèi)容應包括但不限于:是否常亮、蓄電 型應急照明處理充電
12、狀態(tài)、無破損、松 脫、接入雙回電源等。
4.10 消防安全培訓
4.10.1餐飲商戶員工須經(jīng)消防安全知識培訓 并考核通過后,方可上崗;
4.10.2安管部負責對新入職的廚房工作人員 進行廚房消防安全知識培訓與考核。培訓 及考核的內(nèi)容應包括但不限于:廚房作業(yè) 管理(包括設備設施配置要求、三關一閉、 油煙清洗、動火監(jiān)護等)、突發(fā)情況處置 方法、滅火器材使用維護、消防四個能 力、廚房自動滅火裝置的使用維護等;
4.11監(jiān)管機制各項目須建立有效的監(jiān)管機制,確保值班 經(jīng)理每日抽查不少于餐飲商戶總數(shù)的 10%,安管部負責人每周抽查不少于20%,項目負責人每月抽查重點餐飲商 戶,發(fā)現(xiàn)問題必須追究管理
13、責任人的監(jiān)管 責任。
4.12未安裝廚房自動滅火裝置商戶的管控
4.12.1責任界定及整改
1)各項目應發(fā)函明確告知餐飲商戶未加裝 廚房自動滅火裝置可能產(chǎn)生的后果以及安 全管理責任界定;
2)未安裝自動滅火裝置的商戶,各項目應 要求商戶限期安裝。對未能在期限內(nèi)安裝 的商戶,各項目應積極溝通并協(xié)調(diào),督促 商戶整改,確保安裝到位。
4.12.2消防安全管控要求在商戶未安裝廚房自動滅火裝置期間,各 項目應要求商戶配合并采取以下措施,確 保安全:
1)商戶須每周組織全員進行1次消防器械 使用培訓、應急疏散演練。安管部每月對 商戶全員進行一次專項消防安全培訓和消防疏散演練;
2)廚房區(qū)域須配置充足的滅火器和滅火 毯。每50平米配置8具4kg干粉滅火器,每 個灶臺配置滅火毯2張;
3)工程部每月不少于2次對商戶內(nèi)的噴淋 末端裝置、燃氣報警器進行檢測,安管部 每天不少于2次對油煙罩及消防器材進行檢 查,發(fā)現(xiàn)問題立即整改;
4)廚房動火期間,必須確保有專人在崗值 守,嚴禁離崗、脫崗。
5.其他
5.1其他涉及本標準以外的安全管控要求, 遵照集團相關消防安全作業(yè)指導書及國 家、地方相關法規(guī)及規(guī)范執(zhí)行;
5.2本標準自下發(fā)之日執(zhí)行,并作為集團總 部對各分公司、項目消防安全管理檢查及 考核依據(j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