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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品清單(鐵路)發(fā)站: 貨票第 號 貨件編號包裝詳細內(nèi)容件數(shù)或尺寸重量價格物品名稱材質(zhì)新舊程度托運人蓋章或簽字 年 月 日 注意事項個人托運的貨物在貨物運單上不明確填寫貨物具體名稱的(如搬家貨物、行李),分為聲明價格和不聲明價格兩種,由托運人選定。發(fā)生貨損、貨差時,聲明價格運輸按貨物實際損失的價格賠償,但最多不能超過該批貨物的聲明價格;不聲明價格的,每重公斤(不滿公斤按公斤計算)。最多賠償人民幣元,實際損失低于這個標準的,按貨物實際損失的價格賠償。 本清單由托運人填寫,一式份,記載必須真實、正確。 “物品名稱”欄要詳細填寫,如衣服應記明外衣、襯衫、男式、女式、童裝等:“材質(zhì)”欄要寫明棉、毛、呢
2、、絨、化纖等;“件數(shù)”欄如系衣料應記明尺寸?!皟r格”欄只供按聲明價格托運時填寫。 個人物品內(nèi)不得夾帶下列物品: ()金、銀、鉆石、珠寶、首飾、古玩、文物字畫、手表、照相機。 ()有價證券、貨幣、各種票證。 ()危險貨物。規(guī)格: 說明 托運人向承運人交運貨物,應向車站按批提出貨物運單一份。貨物運單的填寫按貨物運單和貨票填制辦法規(guī)定辦理。運單以左各欄和領(lǐng)貨憑證由托運人用鋼筆、毛筆、圓珠筆或用加蓋戳記方法填寫。運單及貨票都必須按規(guī)定填寫正確、齊全,字跡清楚。運單內(nèi)各欄更改處應分別由負責更改的托運人或承運人蓋章證明。托運人在填寫發(fā)站和到站(局)欄時,應按鐵路貨價里程表規(guī)定站名填寫,不得簡稱。到達(局)
3、名填寫為到達站主管鐵路局名的第一個字,如(哈)、(上)、(廣)等,到達北京鐵路局的填寫(京)字。托運人填寫的到站、到達局和到站所屬?。ㄊ校?、自治區(qū)名稱,三者必須相符。托運人、收貨人名稱應填寫單位的全稱;地址應填寫所在市、縣街道門牌號碼,鄉(xiāng)、村名稱及電話號碼。危險貨物要按危險貨物運輸規(guī)則所附危險貨物品名索引表所列名稱填寫。按一批托運的貨物,不能逐一將品名在運單填記時,須另填物品清單。危險貨物應注明“爆炸品”、“氧化劑”、“毒害品”、“腐蝕物品”、“易腐物品”?!皣嵓b箱”,件數(shù)應填寫件數(shù)、合計總件數(shù)。按重量承運貨物,應填寫“堆”、“罐”、“散”字樣及單件重量和總重量。笨重貨物或規(guī)格相同的零擔貨物,應寫明貨件的長、寬、高度。規(guī)格不同的零擔貨物,應注明全批貨物的體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