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商業(yè)中心分項工程安全監(jiān)理實施細則.doc
《某商業(yè)中心分項工程安全監(jiān)理實施細則.doc》由會員分享,可在線閱讀,更多相關《某商業(yè)中心分項工程安全監(jiān)理實施細則.doc(24頁珍藏版)》請在裝配圖網上搜索。
安全監(jiān)理實施細則 (分 項 工 程) 工程名稱:天 山 商 業(yè) 中 心 建設單位:上海鼎天房地產開發(fā)經營公司 總包單位:四川華西集團有限公司 設計單位:上海建筑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 監(jiān)理單位:上海三凱建設監(jiān)理有限公司 專業(yè)監(jiān)理師(編制): 總監(jiān)理師(審核): 2004年2月編制 天山商業(yè)中心分項工程 安全監(jiān)理實施細則 一、 基坑支護、土方開挖安全監(jiān)理細則: 1-1.嚴格按照政府的法令和上級、主管部門所頒布的有關安全施工法規(guī)。 1-2.督促施工單位落實安全保證組織體系,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 1-3.審查安全施工技術措施。審查并落實施工中每道工序的安全教育內容,受教育后,嚴禁違章作業(yè)。特殊作業(yè)必須持證上崗。 1-4.關鍵工序的設施應有實際設計數據,特殊部位應有專門的安全測試。 1-5.監(jiān)督安全生產、消防工作、文明施工、衛(wèi)生防疫責任制的實施,做好冬季防寒、夏季防暑工作。 1-6.審查施工場地規(guī)劃圖,并督促貫徹落實,達到布局合理。 1-7.安全監(jiān)理工程師在進行現場安全檢查時,若發(fā)現違章作業(yè)者,則停止其工作,若發(fā)現安全隱患,責令其停工整改。 1-8.不定期地組織綜合安全檢查,按有關規(guī)定組織評定。 1-9.土方開挖的順序、方法必須與設計要求相一致,并遵循“開槽支撐、先撐后挖、分層開挖、嚴禁超挖“的原則。 1-10.開挖前必須先進行兩周的井點降水。 1-11.土方開挖時?;又車昂箝_挖土體臨近邊坡10m內嚴禁堆放棄物和重物,嚴禁超堆荷載。 1-12.土方開挖時,應采取措施防止碰撞支護結構,工程樁或擾動基底原壯土。 1-13.土方開挖必須分層進行。8#、11#樓基坑開挖深度達到5.9米,采用兩級挖土,一級挖土至-5.000,深挖3.5m,第二級挖土至基坑底(-7.400)。 1-14.基坑施工期間應指定專人負責基坑周圍地面變化情況的巡查,如發(fā)現裂縫或坍陷,應及時加以分析和處理。 1-15坑壁滲水、漏水應及時排除,防止因長期滲漏而使土地破壞,造成擋土結構受損。 1-16對拉錨桿件、緊固件及錨樁,應定期進行檢查,對滑楔內土方及地面應加強檢查和處理。 1-17挖土期間,應注意擋土結構的完整性和有效性,不允許因土方的開挖遭受破壞。 二、 腳手架安全監(jiān)理細則: 2-1.鋼管的尺寸和表面質量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鋼管上嚴禁打孔。 2-2.立桿穩(wěn)定性計算部位的確定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當腳手架搭設尺寸中的步距、立桿縱距、立桿橫距和連墻件間距有變化時,除計算底層立桿段外,還必須對出現最大步距和最大立桿縱距、立桿橫距、連墻件間距等部位的立桿段進行驗算。 2-3.橫向水平桿的構造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主節(jié)點處必須設置一根橫向水平桿,用直角扣件扣接且嚴禁拆除。 2-4.腳手架必須設置縱、橫向掃地桿??v向掃地桿應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200mm處的立桿上。橫向掃地桿亦應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緊靠縱向掃地桿下方的立桿上。當立桿基礎不在同一高度上,必須將高處的縱向掃地桿向低處延長兩跨與立桿固定,高低差不應大于1m??窟吰律戏降牧U軸線到邊坡的距離不應小于500mm。 2-5.立桿接長除頂層頂步外,其余各層各步接頭必須采用對接扣件連接。 2-6.連墻件的布置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字型、開口型腳手架的兩端必須設置連墻件,連墻件的垂直間距不應大于建筑物的層高,并不應大于4m(兩步) 2-7.對高度24m以上的雙排腳手架,必須采用剛性連墻件與建筑物可靠連接。 2-8.連墻件的構造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連墻件必須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壓力的構造。 2-9.剪刀撐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高度在24m以下的單、雙排腳手架,均必須在外側立面的兩端各設置一道剪刀撐,并應由底至頂連續(xù)設置。 2-10.橫向斜撐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字型、開口性雙排腳手架的兩端均必須設置橫向斜撐。 2-11.當腳手架基礎下有設備基礎、管溝時,在腳手架使用過程中不應開挖,否則必須采取加固措施。 2-12.腳手架必須配合施工進度搭設,一次搭設高度不應超過相鄰連墻件以上兩步。 2-13.立桿搭設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嚴禁將外徑48mm與51mm的鋼管混合使用。 2-14.連墻件、剪刀撐、斜撐的搭設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剪刀撐、橫向斜撐搭設應隨立桿、縱向和橫向水平桿等同步搭設。 2-15.拆腳手架時,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拆除作業(yè)必須由上而下逐層進行,嚴禁上下同時作業(yè); 連墻件必須隨腳手架逐層拆除,嚴禁先將連墻件整層或數層拆除后再拆腳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應大于兩步,如高差大于兩步,應增設連墻件加固。 2-16.卸料時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構配件嚴禁拋擲至地面。 2-17扣件的驗收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舊扣件使用前應進行質量檢查,有裂縫、變形的嚴禁使用,出現滑絲的螺栓必須更換。 2-18.腳手架搭設人員必須是經過按現行國家標準《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guī)則》GB5036考核合格的專業(yè)架子工。上崗人員應定期體檢,合格者方可持證上崗。 2-19.作業(yè)層上的施工荷載應符合設計要求,不得超載。不得將模板支架、纜風繩、泵送混凝土和砂漿的輸送管等固定在腳手架上;嚴禁懸掛起重設備。 2-20.在腳手架使用期間,嚴禁拆除下列桿件: 1主節(jié)點處的縱、橫向水平桿,縱、橫向掃地桿; 2連墻件 2-21鋼管應平直,平直度允許偏差為管長的1/500;兩端面應平整,不得有斜口、毛口;嚴禁使用有硬傷(硬彎、砸扁等)及嚴重銹蝕的鋼管。 2-22.上、下榀門架的組裝必須設置連接棒及鎖臂,連接棒直徑應小于立桿內徑的1~2mm。 2-23.水平架設置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在腳手架的頂層門加上部、連墻件設置層、防護棚設置處必須設置 2-24.連墻件應能承受拉力與壓力,其承載力標準值不應小于10KN;連墻件與門架、建筑物的連接也應具有相應的連接強度。 2-25.搭設腳手架的場地必須平整堅實、并做好排水,回填土地面必須分層回填,逐層夯實。 2-26.搭設門架及配件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交叉支撐、水平架或腳手板應緊隨門架的安裝及時設置; 連接門架與配件的鎖臂、搭鉤必須處于鎖住狀態(tài)。 2-27.加固桿、剪刀撐等加固件的搭設除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加固件、剪刀撐必須與腳手架同步搭設。 2-28.連墻件的搭設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連墻件的搭設必須隨腳手架搭設同步進行,嚴禁滯后設置或搭設完畢后補做。 2-29.腳手架的拆除應在統一指揮下,按后裝先拆、先裝后拆的順序及下列安全作業(yè)的要求進行: 連墻件、通長水平桿和剪刀撐等,必須在腳手架拆卸到相關的門架時方可拆除; 工人必須站在臨時設置的腳手板上進行拆卸作業(yè),并按規(guī)定使用安全防護用品; 拆除工作中,嚴禁使用榔頭等硬物擊打、撬挖,拆下的連接棒應放入袋內,鎖臂應先傳遞至地面并放室內堆存。 2-30.搭拆腳手架必須由專業(yè)架子工擔任,并按現行國家標準《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guī)則》(GB5036)考核合格,持證上崗。上崗人員應定期進行體檢,凡不適于高處作業(yè)者,不得上腳手架操作。 2-31.搭拆腳手架時工人必須戴安全帽,系安全帶,穿防滑鞋。 2-32.操作層上施工荷載應符合設計要求,不得超載;不得在腳手架上集中堆放模板、鋼筋等物。嚴禁在腳手架上拉纜風繩或固定、架設混凝土泵、泵管及起重設備等。 2-33.施工期間不得拆除下列桿件: 交叉支撐、水平架;連墻件;加固桿件:如剪刀撐、水平加固桿、掃地桿、封口桿等;欄桿。 2-34.在腳手架基礎或鄰近嚴禁進行挖掘作業(yè)。 2-35.沿腳手架外側嚴禁任意攀登。 2-36.施工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拆除模板支撐及滿堂腳手架時應采用可靠安全措施,嚴禁高空拋擲。 2-37挑腳手埋件、扣環(huán)根據設計圖紙放置,由施工員落實埋設人員,木工翻樣負責埋件位置復核,埋件埋設關系到挑腳手的安全,必須位置準確,不得少放、漏放。 2-38.搭設及拆除前必須經過安全、技術交底,并有書面手續(xù)。同時選派有經驗的操作人員進行施工。 2-39.挑腳手底部掃地桿如設置高度不同,需分別設置,并將高處的掃地桿延長兩跨與立桿固定。 2-40.挑腳手擱置點處的鋼梁下墊10×100×100墊板。 三、 施工現場及用火、用電安全監(jiān)理細則: 3-1.施工現場 3-1-1施工總平面布置應符合國家防火、工業(yè)衛(wèi)生等有關規(guī)定。 3-1-2臨時建筑工程均應有設計,并經審核批準后方可施工??⒐ず髴炇蘸细穹綔适褂谩J褂弥袘ㄆ跈z查維修。 3-1-3臨時建筑工程應按經濟、實用、安全、易裝、易拆、有利生產、方便生活等原則設置。施工現場應設置適當數量的廁所。 3-1-4施工現場及其周圍的懸崖、陡坎處,應設置可靠的圍欄。影響安全施工的坑、洼、溝等均應填平或設圍欄。正在施工的坑、溝、孔洞等,均應鋪設與地面平齊的蓋板或設可靠圍欄、擋腳板及警告標志。危險場所,夜間應設紅燈示警。 3-1-5施工現場的排水設施應全面規(guī)劃。排水溝的截面及坡度應進行計算。其設置位置不得妨礙交通。 3-1-6施工現場的用水系統應鋪設臨時性活永久性的消防用水管道, 3-2.施工現場的道路 3-2-1人行道、車行道應堅實平坦。道路和鐵路軌道相交處,應用適當的材料鋪設與地面平齊;交通繁忙的交叉口必須設置落桿和明顯的警告標志。 3-2-2交通道路應經常整修清理,保持暢通。各種建筑器材,廢材料等的堆積應在道路兩側排水溝的50cm以外,以防溝壁坍塌。 3-2-3現場通道不得任意挖掘或截斷。如因工程需要必須開挖時,應事先征得施工管理部門和消防部門的同意,限期修復。開挖期間必須采取保證安全通行的措施。 3-2-4現場的機動車輛應限速行駛,場區(qū)時速不得超過15公里。路邊內設有交通指示標志,危險地區(qū)應懸掛“危險”、“禁止通行”等警告標志;夜間應設紅燈示警。場地狹小、運輸頻繁的地點,應設臨時交通指揮。 3-3.器材堆放及保管。 3-3-1所有建筑材料都應按施工總平面布置中規(guī)定的地點堆放成垛,使之整齊穩(wěn)固。堆放場地應整平。 3-3-2易燃、易爆物料,應放在專用倉庫內,瀝青應堆放在干燥、通風良好的場所。 3-4安全用火 3-4-1倉庫器材堆置場、木工場及其它嚴禁明火的地方,應掛有“嚴禁煙火”警告牌。氧氣瓶與電石應分開存放,不得同庫。 3-4-2凡是用火的地方,必須制定防火措施,并派專人看火。工作完畢,必須將火源徹底消滅。 3-4-3在易燃、易爆施工現場用火或進行易產生火花的做業(yè)時,必須事先與保衛(wèi)部門聯系辦理用火證,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3-4-4盛裝易燃、可燃氣(液)的容器、乙炔發(fā)生器、氧氣瓶等的存放和使用,均應距明火10米以外,露天使用的應有防曬裝置。 3-4-5乙炔發(fā)生器及乙炔氣瓶,應設有防寶膜、安全閥或防止回火的安全裝置。使用時,不得放在架空線路、施工設備的垂直下方。 3-4-6清洗用的廢氣油嚴禁與其他廢油混合存放,應專門妥善處理。 3-5.安全用電 3-5-1施工用電氣線路應采用絕緣良好的橡皮護套軟導線。并不得隨便亂拖亂拉電線。 3-5-2變壓器、配電盤、配電箱開關及電機等電氣設備的周圍2米內不準堆放雜物,嚴禁堆放易燃、易爆、潮濕的或有腐蝕性的物品。 3-5-3電動機械和電氣照明設備被拆除后,不得留有帶電部分線路。如必須保留電源線時,應在切斷電源后,將電線端頭包以絕緣膠布,并將其固定在離地面2.5米高處或適當地方。 3-5-4在腳手架上架設臨時照明線路,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腳手架帶電。 3-5-5臨時建筑物,工棚內的照明線,應才采用合格的絕緣導線并應固定在絕緣子上。穿過墻壁時應套上絕緣保護管。保護管管端距臨時建筑物或工棚內壁應小于2.5厘米。 3-5-6嚴禁將電線芯線直接插入插座或將芯線掛在電源開關上。 四、機械使用安全監(jiān)理細則: 4-1.操作人員應體檢合格,無妨礙作業(yè)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并應經過專業(yè)培訓、考核合格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操作證和公安部門頒發(fā)的機動車駕駛執(zhí)照后,方可持證上崗。學員應在專人指導下進行工作。 4-2.在工作中操作人員和配合作業(yè)人員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長發(fā)應束緊不得外露,高處作業(yè)時必須系安全帶。 4-3.機械必須按照出廠使用說明書規(guī)定的技術性能、承載能力和使用條件,正確操作,合理使用,嚴禁超載作業(yè)或任意擴大使用范圍。 4-5.機械上的各種安全防護裝置及監(jiān)測、指示、儀表、報警等自動報警、信號裝置應完好齊全,有缺損時應及時修復。安全防護裝置不完整或已失效的機械不得使用。 4-6.變配電所、乙炔站、氧氣站、空氣壓縮機房、發(fā)電機房、鍋爐房等易于發(fā)生危險的場所,應在危險區(qū)域界限處,設置圍柵和警告標志,非工作人員未經批準不得入內。挖掘機、起重機、打樁機等重要作業(yè)區(qū)域,應設立警告標志及采取現場安全措施。 4-7.在機械產生對人體有害的氣體、液體、塵埃、渣滓、放射性射線、振動、噪聲等場所,必須配置相應的安全保護設備和三廢處理裝置;在隧道、沉井基礎施工中,應采取措施,使有害限制在規(guī)定規(guī)定的限度內。 4-8.嚴禁利用大地作工作線,不得借用機械本身金屬結構作工作零線。 4-9.電氣設備的每個保護接地或保護接零點必須用單獨的接地(零)線與接地干線(或保護零線)相連接。嚴禁在一個接地(零)線中串接幾個接地(零)點。 4-10.嚴禁帶電作業(yè)或采用預約停送電時間的方式進行電氣檢修。檢修前必須先切斷電源并在電源開關上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警告牌。警告牌的掛、取應有專人負責。 4-11.發(fā)生人身觸電時,應立即切斷電源,然后方可對觸電者作緊急救護。嚴禁在未切斷電源之前與觸電者直接接觸。 4-12.各種電源導線嚴禁直接綁扎在金屬架上。 4-13.配電箱電力容量在15kW以上的電源開關嚴禁采用瓷底膠木刀型開關。4.5kW以上電動機不得用刀型開關直接啟動。各種刀型開關應采用靜觸頭接電源,動觸頭接載荷,嚴禁倒接線。 4-14.使用射釘槍時應符合下列要求: 1. 嚴禁用手掌推壓釘管和將槍口對準人; 2. 擊發(fā)時,應將射釘槍垂直壓緊在工作面上,當兩次扣動扳機,子彈均不擊發(fā)時,應保持原射擊位置數秒鐘后,再退出射釘彈; 3. 在更換零件或斷開射釘槍之前,射槍內均不得裝有射釘彈。 4-15.起重吊裝的指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4-16起重機的變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種行程限位開關等安全保護裝置,應完好齊全,靈敏可靠,不得隨意調整或拆除。嚴禁利用限制器和限位裝置代替操縱機構。 4-17.起重機作業(yè)時,起重臂和重物下方嚴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過。重物吊運時,嚴禁從人上方通過。嚴禁用起重機載運人員。 4-18.嚴禁使用起重機進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設或凝固在地面上的重物以及其他不明重量的物體?,F場澆注的混凝土構件或模板,必須全部松動后方可起吊。 4-19.嚴禁起吊重物長時間懸掛在空中,作業(yè)中遇突發(fā)故障,應采取措施將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關閉發(fā)動機或切斷電源后進行檢修。在突然停電時,應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撥到零位,斷開電源總開關,并采取措施使重物降到地面。 4-20.起重機變幅應緩慢平穩(wěn),嚴禁在起重臂未停穩(wěn)前變換擋位;起重機載荷達到額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時,嚴禁下降起重臂。 4-21.當起重機如需帶載行走時,載荷不得超過允許起重量的70%,行走道路應堅實平整,重物應在起重機正前方向,重物離地面不得大于500mm,并應栓好拉繩。緩慢行駛。嚴禁長距離帶載滑行。 4-22.起重機上下坡道時應無載行走,上坡時應將起重臂仰角適當放小,下坡時應將起重臂仰角放大。嚴禁長距離帶載行駛。 4-23.行駛時,嚴禁人員在底盤走臺上站立或蹲坐,并不得堆放物件。 4-24.起重機的拆裝必須有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拆裝資質證書的專業(yè)隊進行,并應有技術和安全人員在場監(jiān)護。 4-25.起重機載人專用電梯嚴禁超員,其斷繩保護裝置必須可靠。當起重機作業(yè)時,嚴禁開動電梯。電梯停電時,應降至塔身底部位置,不得長時間懸在空中。 4-26.動臂式和尚未附著的自升式塔式起重機,塔身上下不得懸掛標語牌。 4-27.卷筒上的鋼絲繩應排列整齊,當重疊或斜繞時,應停機重新排列,嚴禁在轉動中用手拉腳踩鋼絲繩。 4-28.作業(yè)前,應查明施工場地明、暗設置物(電線、地下電纜、管道、坑道等)的地點及走向,并采用明顯記號表示。嚴禁在離電纜1m距離以內作業(yè)。 4-29.機械運行中,嚴禁接觸轉動部位和進行檢修。在修理(焊、鉚等)工作裝置時,應使其降到最低位置,并應在懸空部位墊上墊木。 4-30.在施工中遇到下列情況之一時應立即停工,待符合作業(yè)安全條件時,方可繼續(xù)施工: 1. 填挖區(qū)土體不穩(wěn)定,有發(fā)生坍塌危險時; 2. 氣候突變,發(fā)生暴雨、水位暴漲或山洪爆發(fā)時; 3. 在爆破警戒區(qū)內發(fā)生爆破信號時; 4. 地面涌水冒泥,出現陷車或因雨發(fā)生坡道打滑時; 5. 工作面凈空不足以保證安全作業(yè)時; 6. 施工標志、防護設施損毀失效時。 4-31.配合機械作業(yè)的清底、平地、修坡等人員、應在機械回轉半徑以外工作。當必須在回轉半徑以內工作時,應停止機械回轉并制動好后,方可作業(yè)。 4-32.在行駛或作業(yè)中,除駕駛室外,挖掘裝載機任何地方均嚴禁乘坐或站立人員。 4-33.推土機行駛前,嚴禁有人站在履帶或刀片的支架上,機械四周應無障礙物,確認安全后,方可開動。 4-34.作業(yè)中,嚴禁任何人上下機械,傳遞物件,以及在鏟斗內、拖把或機架上坐立。 4-35.非作業(yè)行駛時,鏟斗必須用鎖緊鏈條掛牢在運輸行駛位置上,機上任何部位均不得載人或裝載易燃、易爆物品。 4-36.裝載機轉向架未鎖閉時,嚴禁站在前后車架之間進行檢修保養(yǎng)。 4-38.夯實機作業(yè)時,應一人扶夯,一人傳遞電纜線,且必須帶絕緣手套和穿絕緣鞋。遞線人員應跟隨夯機后或兩側調順電纜線,電纜線不得扭結或纏繞,且不得張拉過緊,應保持有3~4m的余量。 4-39.電動沖擊夯應裝有漏電保護裝置,操作人員必須帶絕緣手套,穿絕緣鞋。作業(yè)時,電纜線不應拉得過緊,應經常檢查接頭安裝,不得松動及引起漏電。嚴禁冒雨作業(yè)。 4-40.在裝完炸藥的炮眼5m以內,嚴禁鉆孔。 4-41.電纜線不得敷設在水中或在金屬管道上通過。施工現場應設標志,嚴禁機械、車輛等在電纜上通過。 4-42.在坡道上停放時,下坡停放應掛上倒檔,上坡停放應掛一檔,并應使用三角木楔等塞緊輪胎。 4-43.不得人貨混裝。因工作需要搭人時,人不得在貨物之間或貨物與前車廂板間隙內。嚴禁攀爬或坐臥在貨物上面。 4-44.運載易燃、有毒、強腐蝕等危險品時,其裝載、包裝、遮蓋必須符合有關的安全規(guī)定,并應備有性能良好、有效期內的滅火器。途中停放應避開火源、火種、居民區(qū)、建筑群等,炎熱季節(jié)應選擇陰涼處停放。裝卸時嚴禁火種。除必要的行車人員外,不得搭乘其他人員。嚴禁混裝備用燃油。 4-45.配合挖裝機械裝料時,自卸汽車就位后應拉緊手制動器,在鏟斗需越過駕駛室時,駕駛室內嚴禁有人。 4-46.卸料后,應及時使車廂復位,方可起步,不得在傾斜情況下行駛。嚴禁在車廂內載人。 4-47.油罐車工作人員不得穿有鐵釘的鞋。嚴禁在油罐附近吸煙,并嚴禁火種。 4-48.在檢修過程中,操作人員如需要進入油罐時,嚴禁攜帶火種,并必須有可靠的安全防護措施,罐外必須有專人監(jiān)護。 4-49.車上所有電氣裝置,必須絕緣良好,嚴禁有火花產生。車用工作照明應為36V以下的安全燈。 4-50.嚴禁料斗內載人。料斗不得在卸料工況下行駛或進行平地作業(yè)。 4-51.內燃機運轉或料斗內載荷時,嚴禁在車底下進行任何作業(yè)。 4-52.以內燃機為動力的叉車,進入倉庫作業(yè)時,應有良好的通風設施。嚴禁在易燃、易爆的倉庫內作業(yè)。 4-53.施工升降機應為人貨兩用電梯,其安裝和拆卸工作必須由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拆裝資質證書的專業(yè)(隊)負責,并必須由經過專業(yè)培訓,取得操作證的專業(yè)人員進行操作和維修。 4-54.升降機安裝后,應經企業(yè)技術負責人會同有關部門對基礎和附壁支架以及升降機安裝的質量、精度等進行全面檢查,并應按規(guī)定程序進行技術試驗(包括墜落試驗),經試驗合格簽證后,方可投入運行。 4-55.打樁機作業(yè)區(qū)內應無高壓線路。作業(yè)區(qū)應有明顯標志或圍欄,非工作人員不得進入,樁錘在施工過程中,操作人員必須在距離樁錘中心5m以外監(jiān)視。 4-56.嚴禁吊樁、吊錘、回轉或行走等動作同時進行。打樁機在吊有樁和錘的情況下,操作人員不得離開崗位。 4-57.懸掛振動樁錘的起重機,其吊鉤上必須有防松脫的保護裝置。振動樁錘懸掛鋼架的耳環(huán)上應加裝保險鋼絲繩。 4-58.壓樁時,非工作人員應離機10m以外。起重機的其中臂下,嚴禁站人。 4-59.夯錘下落后,在吊鉤尚未將至夯錘吊環(huán)附近前,操作人員不得提前下坑掛鉤。從坑中提錘時,嚴禁掛鉤人員站在錘上隨錘提升。 4-60.潛水泵放入水中或提出水面時,應先切斷電源,嚴禁拉拽電纜或出水管。 4-61.攪拌機作業(yè)中,當料斗升起時,嚴禁任何人在料斗下停留或通過;當需要在料斗下檢修或清理料坑時,應將料斗提升后用鐵鏈或插入銷鎖住。 4-62.電纜線應滿足操作所需的長度,電纜線上不得堆壓物品或讓車輛擠壓,嚴禁用電纜線拖拉或吊掛振動器。 4-63.冷拉場地應在兩端地錨外側設置警戒區(qū),并應安裝防護欄及警告標志。無關人員不得在此停留。操作人員在作業(yè)時必須離開鋼筋2m 以外。 4-64.噴涂燃點在210C以下的易燃涂料時,必須接好地線,地線的一端接電動機零線位置,另一端應接涂料桶或被噴的金屬物體。噴吐機不得和被噴物放在同一房間里,周圍嚴禁有明火。 4-65.焊接操作及配合人員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并必須采取防止觸電、高空墜落、瓦斯中毒和火災等事故的安全措施。 4-67.對承壓狀態(tài)的壓力容器及管道、帶電設備、承載結構的受力部位和裝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嚴禁進行焊接和切割。 4-68.當需施焊受壓容器、密封容器、油桶、管道、沾有可燃氣體和溶液的工件時,應先消除容器及管道內壓力,消除可燃氣體和溶液,然后沖洗有毒、有害、易燃物質;對存有殘余油脂的容器,應先用蒸汽、堿水沖洗,并打開蓋口,確認容器干凈后,再灌滿清水方可進行焊接。在容器內焊接應采取防止觸電、中毒和窒息的措施。焊、割密封容器應留出氣孔,必要時在進、出氣口處裝設通風設備;容器內照明電壓不得超過12V,焊工與焊件間應絕緣;容器外應設專人監(jiān)護。嚴禁在已噴涂過油漆和塑料的容器內焊接。 4-69.高空焊接或切割時,必須系好安全帶,焊接周圍和下方應采取防火措施,并應有專人監(jiān)護。 4-70.電石起火時必須用干砂或二氧化碳滅火器,嚴禁用泡沫、四氯化碳滅火器或水滅火。電石粉末應在露天銷毀。 4-71.未安裝減壓器的氧氣瓶嚴禁使用。 五、 高空作業(yè)安全監(jiān)理細則: 5-1.雨天和雪天進行高處作業(yè)時,必須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凍措施。凡水、冰、霜、雪均應及時清除。 對進行高處作業(yè)的高聳建筑物,應事先設置避雷設施。遇有六級以上強風、濃霧等惡劣氣候,不得進行露天攀登與懸空高處作業(yè)。暴風雪及臺風暴雨后,應對高處作業(yè)安全設施逐一加以檢查,發(fā)現有松動、變形、損壞或脫落等現象,應立即修理完善。 5-2.防護棚搭設與拆除時,應設警戒區(qū),并應派專人監(jiān)護。嚴禁上下同時拆除。 5-3.對臨邊高處作業(yè),必須設置防護措施,并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 基坑周邊,尚未安裝欄桿或欄板的陽臺、料臺與挑平臺周邊,雨蓬與挑檐邊,無外腳手的屋面與樓層周邊及水箱與水塔周邊等處,都必須設置防護欄桿。 二、 分層施工的樓梯口和梯段邊,必須安裝臨時護欄。頂層樓梯口應隨工程結構進度安裝正式防護欄桿。 三、 井架與施工用電梯和腳手架等與建筑物通道的兩側邊,必須設防護欄桿。地面通道上部應裝設安全防護棚。雙籠井架通道中間,應予分隔封閉。 四、 各種垂直運輸接料平臺,除兩側設防護欄桿外,平臺口還應設置安全門或活動防護欄桿。 5-4.搭設臨邊防護欄桿時,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一、 防護欄桿應由上、下兩道橫桿及欄桿柱組成,上桿離地高度為1.0~1.2m,下桿離地高度為0.5~0.6m。坡度大于1:2.2的屋面,防護欄桿應高1.5m,并加掛安全立網。除經設計計算外,橫桿長度大于2m時,必須加設欄桿柱。 二、 欄桿柱的固定及其與橫桿的連接,其整體構造應使防護欄桿在上桿任何處,能經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當欄桿所處位置有發(fā)生人群擁擠、車輛沖擊或物件碰撞等可能時,應加大橫桿截面或加密柱距。 三、 防護欄桿必須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網封閉,或在欄桿下邊設置嚴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0mm的檔腳板或400mm的檔腳笆。檔腳板與檔腳笆上如有孔眼,不應大于25mm。板與笆下邊距離底面的空隙不應大于10mm。接料平臺的兩側的欄桿,必須自上而下加掛安全立網或滿扎竹笆。 四、 當臨邊的外側面臨街道時,除防護欄桿外,敞口立面必須采取滿掛安全網或其他可靠措施作全封閉處理。 5-5.進行洞口作業(yè)以及在因工程和工序需要而產生的,使人與物有墜落危險或人身安全的其他洞口進行高處作業(yè)時,必須按下列規(guī)定設置防護措施: 一、 板與墻的洞口,必須設置牢固的蓋板、防護欄桿、安全網或其他防墜落的防護措施。 二、 電梯井口必須設防護欄桿或固定柵門;電梯井內應每隔兩層并最多隔10m設一道安全網。 三、 鋼管柱、鉆孔樁等樁孔上口,杯形、條形基礎上口,未填土的坑槽,以及人孔、天窗、地板門等處,均應按洞口防護設置穩(wěn)固的蓋件。 四、 施工現場通道附近的各類洞口與坑槽等處,除設置防護設施與安全標志外,夜間還應設紅燈示警。 5-6.洞口根據具體情況采取設防護欄桿、加蓋件、張掛安全網與裝柵門等措施時,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四、邊長在1500mm以上的洞口,四周設防護欄桿,洞口下張設安全平網。 五、 位于車輛行駛道旁的洞口、深溝與管道坑、槽,所加蓋板應能承受不小于當地額定卡車后輪有效承載力2倍的荷載。 六、 下邊沿至樓板或底面低于800mm的窗臺等豎向洞口,如側邊落差大于2m時,應加設1.2m高的臨時護欄。 七、 對鄰近的人與物有墜落危險性的其他豎向的孔、洞口、均應予以加蓋設或加以防護,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5-7.梯腳底部應堅實,不得墊高使用。梯子的上端應有固定措施。立梯不得有缺檔。 5-8.梯子如需接長使用,必須有可靠的連接措施,且接頭不得超過1處。連接后梯梁的強度,不應低于單梯梯梁的強度。 5-9.固定式直爬梯應用金屬材料制成。梯寬不應大于500mm,支撐應采用不小于L70×6的角鋼,埋設與焊接均必須牢固。梯子頂端的踏棍應與攀登的頂面齊平,并加設1~1.5m高的扶手。 使用直爬梯進行攀登作業(yè)時,攀登高度超過8m,必須設置梯間平臺。 5-10.作業(yè)人員應從規(guī)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陽臺之間等非規(guī)定通道進行攀登,也不得任意利用吊車臂架等施工設備進行攀登。 上下梯子時,必須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 5-11.懸空作業(yè)處應有牢靠的立足處,并必須視具體情況,配置防護欄網、欄桿或其他安全設施。 5-12.構件吊裝和管道安裝時的懸空作業(yè),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 懸空安裝大模板、吊裝第一塊預制構件、吊裝單獨的大中型預制構件時,必須站在操作平臺上操作。吊裝中的大模板和預制構件以及石棉水泥板等屋面板上,嚴禁站人和行走。 二、 安裝管道時必須有已完結構或操作平臺為立足點,嚴禁在安裝中的管道上站立和行走。 5-13.模板支撐和拆卸時的懸空作業(yè),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 支模應按規(guī)定的作業(yè)程序進行,模板未固定前不得進行下一道工序。嚴禁在連接件和支撐件上攀登上下,并嚴禁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裝、拆模板。結構復雜的模板,裝、拆應嚴格按照施工組織設計的措施進行。 二、 支設懸挑形式的模板時,應有固定的立足點。支設臨空構筑物模板時,應搭設支架或腳手架。模板上有預留洞時,應在安裝后將洞蓋沒?;炷涟迳喜鹉:笮纬傻呐R邊或洞口,應進行防護。 拆模高處作業(yè),應配置登高用具或搭設支架。 5-14.鋼筋綁扎時的懸空作業(yè),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 綁軋鋼筋和安裝鋼筋骨架時,必須搭設腳手架和馬道。 二、 綁扎圈梁、挑梁、挑檐、外墻和邊柱等鋼筋時,應搭設操作臺架和張掛安全網。 懸空大梁鋼筋的綁扎,必須在滿輔腳手板的支架或操作平臺上操作。 5-15.混凝土澆筑時的懸空作業(yè),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 澆筑離地2m以上框架、過梁、雨蓬和小平臺時,應設操作平臺,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撐件上操作。 二、 澆筑拱形結構,應自兩邊拱腳對稱地相向進行。澆筑儲倉,下口應先行封閉,并搭設腳手架以防人員墜落。 三、 特殊情況下如無可靠的安全措施,必須系好安全帶并扣好保險鉤,并架設安全網。 5-16.懸空進行門窗作業(yè)時,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 安裝門、窗,油漆及安裝玻璃時,嚴禁操作人員站在樘子、陽臺欄板上操作。門、窗臨時固定,封填材料未達到強度,以及電焊時,嚴禁手拉門、窗進行攀登。 二、 在高處外墻安裝門、窗,無外腳手時,應張掛安全網。無安全網時,操作人員應系好安全帶,其保險鉤應掛在操作人員上方的可靠物件上。 三、 進行各項窗口作業(yè)時,操作人員的重心應位于室內,不得在窗臺上站立,必要時應系好安全帶進行操作。 5-17.移動式操作平臺,必須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 裝設輪子的移動式操作平臺,輪子與平臺的結合處應牢固可靠,立柱底端離地面不得超過80mm。 二、 操作平臺四周必須按臨邊作業(yè)要求設置防護欄桿,并應布置登高扶梯。 5-18.懸挑式鋼平臺,必須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 懸挑式操作鋼平臺應按現行規(guī)范進行設計,其結構構造應能防止左右晃動,計算書及圖紙應編入施工組織設計。 二、 懸挑式鋼平臺的擱支點與上部拉結點,必須位于建筑物上,不得設置在腳手架等施工設備上。 三、 應設置4個經過驗算的吊環(huán)。吊運平臺時應使用卡環(huán),不得使吊鉤直接鉤掛吊環(huán)。吊環(huán)應用甲類3號沸騰鋼制作。 四、 鋼平臺安裝時,鋼絲繩應采用專用的掛鉤掛牢,采取其他方式時卡頭的卡子不得少于3個。建筑物銳角利口圍系鋼絲繩處應加襯軟墊物,鋼平臺外口應略高于內口。 五、 鋼平臺左右兩側必須裝置固定的防護欄桿。 六、 鋼平臺吊裝,需待橫梁支撐點電焊固定,接好鋼絲繩,調整完畢,經過檢查驗收,方可松卸起重吊鉤,上下操作。 七、 鋼平臺使用時,應有專人進行檢查,發(fā)現鋼絲繩有銹蝕損壞應及時調換,焊縫脫焊應及時修復。 5-19.操作平臺上應顯著地表明容許荷載值。操作平臺上人員和物料的總重量,嚴禁超過設計的容許荷載。應配備專人加以監(jiān)督。 5-20.支模、粉刷、砌墻等各工種進行上下立體交叉作業(yè)時,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層作業(yè)的位置,必須處于依上層高度確定的可能墜落范圍半徑之處。不符合以上條件時,應設置安全保護層。 5-21.鋼模板部件拆除后,臨時堆放處離樓層邊沿不應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過1m。樓層邊口、通道口、腳手架邊緣等處,嚴禁堆放任何拆下物件。 5-22.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墜落物件或處于起重機把桿回轉范圍之內的通道,在其受影響的范圍內,必須搭設頂部能防止穿透的雙層防護廊。 六、季節(jié)性施工安全監(jiān)理細則: 6-1.雨季施工 6-1-1在雨季前,應修整、疏通永久性和臨時性的排水管道與溝渠,整修道路和防洪堤。對易腐蝕的機具應進行防腐處理。 6-1-2對大型臨時建筑工程應進行全面檢查。如發(fā)現漏雨、傾斜、下沉、腐朽等現象,應及時處理。 6-1-3施工道路及各種人行通道都應采取防滑措施,并應經常排除積水、清除泥濘或用爐渣鋪墊。 6-1-4在每年雨季前均應對避雷及其他接地裝置進行接地電阻測定。 6-1-5雨季施工應有防雨措施。雷雨時,嚴禁吊裝設備和攀登金屬梯子等,并應停止露天高處作業(yè)。 6-1-6雨季和汛期前,施工現場和生活區(qū)的臨時建、構筑物等均應檢修、加固;防汛器材應及早備齊。放在指定地點;防洪排水機械應處于完好備用狀態(tài),保證隨時使用。 6-1-7應隨時根據天氣變化,對施工中不可受雨水沖刷的結構加以覆蓋。 6-1-8土方施工時,應經常檢查地溝、基坑(槽)等邊坡的排水情況,防止塌方和滑坡。 6-2.夏季施工 6-2-1應及時做好防暑降溫、飲食衛(wèi)生工作,防止中暑食物中毒和傳染病的發(fā)生。 6-2-2在氣溫較高的作業(yè)環(huán)境,應采取通風、降溫及清涼飲料等措施。長時間露天作業(yè),應搭設防曬棚和供休息的涼棚。 6-2-3氧氣瓶、液化瓶、乙炔氣瓶、乙炔和氫氣的發(fā)生器等密閉容器,不得在烈日下暴曬和接近熱源。 6-3.冬季施工 6-3-1入冬前應遍好冬季施工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向基層和生產班組進行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 6-3-2按計劃做好冬季施工安全技術培訓,備齊安全施工必須的機具、材料和設施。 6-3-3冬季施工中所用的化學藥品如亞硝酸納、三乙醇胺、硫酸納等,必須指定專人負責保管,建立嚴格的領用管理制度。 6-3-4腳手架、人行道等登高設施必須做好防滑措施,雪后應掃凈積雪,并檢查是否有松動下沉現象,及時進行加固處理。 6-3-5設專人管理和檢查火源,防止火災和煤氣中毒事故。增設的火源應按消防規(guī)定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及工具。 6-3-6施工現場的電氣設備應按冬季施工的要求加強檢查和管理。電熱法施工和遠紅外管養(yǎng)護必須制訂相應的安全措施,應圍設禁區(qū)。臨時照明應由專人裝拆。 6-3-7在施工現場的建筑機械必須嚴格執(zhí)行冬季使用的有關規(guī)定。 七、摸板工程安全監(jiān)理細則: 7-1.模板及其支架應根據工程結構形式、荷載大小、地基土類別、施工設備和材料供應等條件進行設計。模板及其支架應具有足夠的承載能力、剛度和穩(wěn)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澆筑混凝土的重量、側壓力以及施工荷載。 7-2.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順序及安全措施應按施工技術方案執(zhí)行。 7-3.拆模順序一般應是后支的先拆、先支的后拆,先拆非承重部分,分拆承重部分。重大復雜模板的拆除,事先要制定拆模方案。 7-4.多層樓板模板支柱的拆除,應按下列要求進行:上層樓板正在澆灌混凝土時,下一層樓板的模板支柱不得拆除,再下層樓板的支柱,僅可拆除一部分:跨度4m及4m以上的梁下均應保留支柱,其間距不得大于3m。 7-5.支設陽臺等懸挑形式的模板應有穩(wěn)定的立足點。 7-6.支設臨空建筑物模板時,應搭設支架。 7-7.混凝土板上拆模后形成的臨邊或洞口,應按規(guī)定進行防護。 7-8.拆平臺模時,不得一次性將頂撐全部拆除,應按順序分批拆,以免模板在自重荷載體作用下發(fā)生一次性大面積脫落。 7-9.支模應按規(guī)定的作業(yè)程序進行,模板未固定前不得進行下一道工序。嚴禁在連接件和支撐件上攀登上下,并嚴禁在上下同一垂直面安裝、拆卸模板。結構復雜的模板,裝、拆應嚴格按施工組織設計的措施進行。 7-10.支設懸挑形式的模板時,應有穩(wěn)定的立足點。支設臨空構筑物模板時,應搭設支架。模板上有預留洞時,應在安裝后將洞蓋住?;炷涟迳喜鹉:?形成的臨邊或洞口,應按規(guī)定進行防護 7-11.模板支撐拆除前,混凝土強度必須達到設計要求,并經申報批準后,才能進行。 7-12.拆模時,必須設置警戒區(qū)域,并派人監(jiān)護。拆模必須拆得干凈徹底,不得保留有懸空模板,拆下的模板要及時清理,堆放整齊。- 配套講稿:
如PPT文件的首頁顯示word圖標,表示該PPT已包含配套word講稿。雙擊word圖標可打開word文檔。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檔作品中含有的國旗、國徽等圖片,僅作為作品整體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設計者僅對作品中獨創(chuàng)性部分享有著作權。
- 關 鍵 詞:
- 商業(yè)中心 工程 安全 監(jiān)理 實施細則
裝配圖網所有資源均是用戶自行上傳分享,僅供網友學習交流,未經上傳用戶書面授權,請勿作他用。
鏈接地址:http://ioszen.com/p-12213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