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統(tǒng)一設計標準》宣貫培訓.ppt
《《民用建筑統(tǒng)一設計標準》宣貫培訓.ppt》由會員分享,可在線閱讀,更多相關《《民用建筑統(tǒng)一設計標準》宣貫培訓.ppt(120頁珍藏版)》請在裝配圖網(wǎng)上搜索。
,,《民用建筑設計統(tǒng)一標準》GB50673(2019版)宣貫培訓材料(第六章),2019年6月 杭州,未來標準體系框架,,為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人身健康、工程質量安全、生態(tài)環(huán)境安全、公眾權益和公共利益,促進能源資源利用,滿足社會經濟管理基本要求,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正在組織編制國家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體系,其中城鄉(xiāng)建設部分共38本。,項目建設類(14本) 1室外給水工程項目規(guī)范 2室外排水工程建設規(guī)范 3室外供熱工程項目規(guī)范 4燃氣工程項目規(guī)范 5道路交通工程項目規(guī)范 6城市軌道交通工程項目規(guī)范 7園林工程項目規(guī)范 8市容環(huán)衛(wèi)工程項目規(guī)范 9生活垃圾處理處置工程項目規(guī)范 10住宅項目規(guī)范 11公共建筑項目規(guī)范 12特殊建筑項目規(guī)范 13特殊設施項目規(guī)范 14自然與歷史文化保護地保護利用項目規(guī)范,通用技術類(24本) 15城鄉(xiāng)規(guī)劃通用規(guī)范 16工程勘察通用規(guī)范 17建筑安全防范通用規(guī)范 18城鄉(xiāng)測量通用規(guī)范 19工程結構設計通用規(guī)范 20無障礙通用規(guī)范 21建筑地基基礎通用規(guī)范 22混凝土結構通用規(guī)范 23砌體結構通用規(guī)范 24鋼結構通用規(guī)范 25木結構通用規(guī)范 26組合結構通用規(guī)范 27建筑和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規(guī)范 28建筑防火通用規(guī)范,29建筑環(huán)境通用規(guī)范 30建筑節(jié)能與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規(guī)范 31建筑電氣與智能化通用規(guī)范 32建筑給水排水與節(jié)水通用規(guī)范 33市政管道通用規(guī)范 34施工腳手架通用規(guī)范 35建筑與市政工程質量控制通用規(guī)范 36施工現(xiàn)場安全衛(wèi)生與職業(yè)健康通用規(guī)范 37既有建筑鑒定與加固通用規(guī)范 38既有建筑維護與改造通用規(guī)范,“第6章 建筑物設計”主要修訂內容,,對建筑物的使用人數(shù)的確定原則作出規(guī)定,補充對地下室的相關要求。對設備層和避難層避難區(qū)外布置設備用房增加了相關要求。增加了對室內公共廁所的服務半徑要求。明確樓梯凈寬度的概念,增加踏步防滑系數(shù)要求。增加了墻身隔聲、防滲要求;增加了外墻外窗臺防排水構造要求。增加了門窗、幕墻、防滑樓地面、吊頂?shù)脑O計要求。新增室內外裝修材料的環(huán)保要求。增加了對既有建筑改造的要求。,,,“第6章 建筑物設計” 修訂概要—目錄調整,GB50352-2005 (15節(jié)) 6.1 平面布置 6.2 層高和室內凈高 6.3 地下室和半地下室 6.4設備層、避難層和架空層 6.5廁所、盥洗室和浴室 6.6臺階、坡道和欄桿 6.7樓梯 6.8電梯、自動扶梯和自動人行道 6.9墻身和變形縫 6.10門窗 6.11建筑幕墻 6.12 樓地面 6.13屋面和吊頂 6.14管道井、煙道、通風道和垃圾管道 6.15室內外裝修,GB50352-2019 (17節(jié)) 6.1 建筑標定人數(shù)的確定 6.2 平面布置 6.3 層高和室內凈高 6.4 地下室和半地下室 6.5設備層、避難層和架空層 6.6廁所、盥洗室和浴室 6.7臺階、坡道和欄桿 6.8樓梯 6.9電梯、自動扶梯和自動人行道 6.10墻身和變形縫 6.11門窗 6.12建筑幕墻 6.13樓地面 6.14屋面 6.15吊頂 6.16管道井、煙道、通風道 6.17室內外裝修,,,“第6章 建筑物設計” 修訂概要—強條調整,GB50352-2005(5條) 6.6.3 陽臺、外廊、室內回廊、內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樓梯等臨空處應設置防護欄桿,并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欄桿應以堅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載規(guī)范規(guī)定的水平荷載; 4.住宅、托兒所、幼兒園、中小學及少年兒童專用活動場所的欄桿必須采用防止少年兒童攀登的構造,欄桿垂直桿件間的凈距不應大于0.11m; 6. 7.2墻面至扶手中心線之間的水平距離即樓梯梯段寬度除應符合防火規(guī)范的規(guī)定外,供日常主要交通用的樓梯的梯段寬度應根據(jù)建筑物使用特征,按每股人流為0.55+(0~0.15)m的人流股數(shù)確定,并不應少于兩股人流。0~0.15m為人流在行進中人體的擺幅,公共建筑人流眾多的場所應取上限值。 6.7.9托兒所、幼兒園、中小學及少年兒童專用活動場所的樓梯,梯井凈寬大于0.20m時,必須采取防止少年兒童攀滑的措施,樓梯欄桿應采取不易攀登的構造,當采用垂直桿件做欄桿時,其桿件凈距不應大于0.11m。 6.12. 5存放食品、食料、種子或藥物等的房間,其存放物與樓地面直接接觸時,嚴禁采用有毒性的材料作為樓地面,材料的毒性應經有關衛(wèi)生防疫部門鑒定。存放吸味較強的食物時,應防止采用散發(fā)異味的樓地面材料。 6.14.1管道井、煙道、通風道和垃圾管道應分別獨立設置,不得使用同一管道系統(tǒng),并應用非燃燒體材料制作。,GB50352-2019 (3條) 6.7.4 住宅、托兒所、幼兒園、中小學及其它少年兒童專用活動場所的欄桿必須采取防止攀爬的構造。當采用垂直桿件做欄桿時,其桿件凈間距不應大于0.11m。(保留) 6.8.6 樓梯平臺上部及下部過道處的凈高不應小于2.0m,梯段凈高不宜小于2.2m。 (原條文為一般性條文,新增) 6.8.9 托兒所、幼兒園、中小學校及其他少年兒童專用活動場所,當樓梯井凈寬大于0.2m時,必須采取防止少年兒童墜落的措施。 (保留),,,6.1 建筑標定人數(shù)的確定,,,,,,6.1 建筑標定人數(shù)的確定,6.1.1 有固定座位等標明使用人數(shù)的建筑,應按照標定人數(shù)為基數(shù)計算配套設施、疏散通道和樓梯及安全出口的寬度。(基本保留) 6.1.2 對無標定人數(shù)的建筑應按國家現(xiàn)行有關標準或經調查分析確定合理的使用人數(shù),并應以此為基數(shù)計算配套設施、疏散通道和樓梯及安全出口的寬度。(基本保留) 原條文: 3.7.1 建筑物除有固定座位等標明使用人數(shù)外,對無標定人數(shù)的建筑物應按有關設計規(guī)范或或經調查分析確定合理的使用人數(shù),并應以此為基數(shù)計算安全出口的寬度。 [條文說明] 6.1.2 建筑物應按防火規(guī)范有關規(guī)定計算安全疏散樓梯、走道和出口的寬度和數(shù)量,以便在火災等緊急情況下人員迅速安全疏散。有標定人數(shù)的建筑物(劇場、體育場館等),可按標定的使用人數(shù)計算;對于無標定人數(shù)的建筑物,即未標定使用人數(shù)的建筑物,如商場、展廳等,其使用人數(shù)應根據(jù)有關設計規(guī)范,按房間的人員密度值進行折算,根據(jù)所處城市、地段、規(guī)模等不同,經過調查分析,確定合理人員密度,以此為基數(shù),計算廁所潔具等配套設施的數(shù)量,以及安全疏散出口的寬度和數(shù)量。,,,6.1 建筑標定人數(shù)的確定,6.1.3 多功能用途的公共建筑中,各種場所有可能同時使用同一出口時,在水平方向應按各部分使用人數(shù)疊加計算安全疏散出口和疏散樓梯的寬度;在垂直方向,地上建筑應按樓層使用人數(shù)最多一層計算以下樓層安全疏散樓梯的寬度,地下建筑應按樓層使用人數(shù)最多一層計算以上樓層安全疏散樓梯的寬度。(保留) 原條文: 3.7.2 公共建筑中如多功能用途,各種場所有可能同時開放并使用同一出口時,在水平方向應按各部分使用人數(shù)疊加計算安全疏散出口的寬度,在垂直方向應按樓層使用人數(shù)最多一層計算安全疏散出口的寬度。,,,6.2 平面布置,,,,,,6.2 平面布置,6.2.1 建筑平面應根據(jù)建筑的使用性質、功能、工藝等要求合理布局,并具有一定的靈活性。 (保留) 原條文: 6.1.1 平面布置應根據(jù)建筑的使用性質、功能、工藝要求,合理布局。 6.1.4平面布置宜有一定的靈活性。 [條文說明] 6.2.1 建筑的使用壽命較長,在設計時無法預見今后的變化,若平面布置具有靈活性和可變性,可為今后的改擴建提供條件。,,,6.2 平面布置,6.2.2根據(jù)使用功能,建筑的使用空間應充分利用日照、采光、通風和景觀等自然條件。對有私密性要求的房間,應防止視線干擾。(基本保留) 6.2.3建筑出入口應根據(jù)場地條件、建筑使用功能、交通組織以及安全疏散等要求進行設置。(新增) 6.2.4地震區(qū)的建筑平面布置宜規(guī)整。(基本保留) 原條文 6.1.2 平面布置的柱網(wǎng)、開間、進深等定位軸線尺寸,應符合《建筑模數(shù)協(xié)調統(tǒng)一標準》GBJ 2等相關規(guī)定。(已調整至3.5節(jié)) 6.1.3 根據(jù)使用功能,應使大多數(shù)房間或重要房間布置在有良好日照、采光、通風和景觀的部位。對有私密性要求的房間,應防止視線干擾。 6.1.5地震區(qū)的建筑,平面布置宜規(guī)整,不宜錯層。 [條文說明] 6.2.3為新增條文,強調了建筑出入口與場地布置及交通組織等協(xié)調的關系。 6.2.4我國是多震區(qū)國家,本條對地震區(qū)建筑平面布置的特殊性提出了符合抗震要求的相應規(guī)定。,,,6.3 層高和室內凈高,,,,,,6.3 層高和室內凈高,6.3.1 建筑層高應結合建筑使用功能、工藝要求和技術經濟條件等綜合確定,并符合國家現(xiàn)行相關建筑設計規(guī)范的規(guī)定。(保留) 原條文: 6.2.1 建筑層高應結合建筑功能、工藝要求和技術經濟條件綜合確定,并應符合專用建筑設計規(guī)范的要求 。 [條文說明] 6.3.1 鑒于不同使用功能建筑對層高的要求有較大的差別,具體到每個建筑也存在差異性,所以不宜作統(tǒng)一的規(guī)定,應結合具體的使用功能、工藝要求和技術經濟條件等綜合確定,并符合相關專用建筑設計規(guī)范的規(guī)定。,,,6.3 層高和室內凈高,6.3.2 室內凈高應按樓地面完成面至吊頂、樓板或梁底面之間的垂直距離計算;當樓蓋、屋蓋的下懸構件或管道底面影響有效使用空間時,應按樓地面完成面至下懸構件下緣或管道底面之間的垂直距離計算。(保留) 原條文: 6.2.2 室內凈高應按樓(地)面完成面至吊頂或樓板底面之間的垂直距離計算;當樓蓋或屋蓋的下懸構件或管道底面影響有效使用空間者,應按樓(地)面完成面至下懸構件下緣或管道底面之間的垂直距離計算。 [條文說明] 6.3.2本條款對室內凈高計算方法作出規(guī)定。除一般規(guī)定外,對樓板和屋蓋的下懸構件(如密肋板、薄殼模樓板、桁架、網(wǎng)架以及通風管道等)影響有效使用空間時,規(guī)定應按樓地面完成面至構件下緣(肋底、下弦或者管道底等)之間的垂直距離計算。,,,6.3 層高和室內凈高,6.3.3建筑用房的室內凈高應符合相關建筑設計規(guī)范的規(guī)定;地下室、局部夾層、走道等有人員正?;顒拥淖畹吞巸舾卟粦∮?.0m。(保留) 原條文: 6.2.3 建筑物用房的室內凈高應符合專用建筑設計規(guī)范的規(guī)定;地下室、局部夾層、走道等有人員正?;顒拥淖畹吞幍膬舾卟粦∮?m。 [條文說明] 6.3.3建筑各類用房的室內凈高按使用要求有較大的不同,應分別符合相關專用建筑設計規(guī)范的有關規(guī)定。地下室、局部夾層、走道等空間帶有共同性,規(guī)定最低處不應小于2m的凈高是考慮到人體站立和通行必要的高度和一定的視距。國內外規(guī)范一般按此規(guī)定。,,,6.4 地下室和半地下室,,,,,,6.4 地下室和半地下室,6.4.1 地下室和半地下室應合理布置地下停車庫、地下人防、各類設備用房等功能空間及其出入口,出入口、進排風豎井等的地面建(構)筑物應與周邊環(huán)境協(xié)調。(基本保留) 原條文: 6.3.1 地下室、半地下室應有綜合解決其使用功能的措施,合理布置地下停車庫、地下人防、各類設備用房等功能空間及各類出入口部;地下空間與城市地鐵、地下人行道及地下空間之間應綜合開發(fā),互相連接,做到導向明確、流線簡捷。 [條文說明] 6.4.1~6.4.2目前我國已經進入地下空間快速發(fā)展時期,我國城市地下空間開發(fā)利用已經由單一的開發(fā)利用模式逐漸轉變?yōu)榫C合開發(fā)利用模式。建筑地下室尤其大型公共建筑的地下室與城市地下空間的連接的實例逐漸增多。為突出地下室與城市地下空間聯(lián)系的重要性,將原《通則》6.3.1條相關內容單列出為6.4.2條,并強調聯(lián)系便利,同時分界明確。,,,6.4 地下室和半地下室,6.4.2 地下建筑連接體的設計應符合城市地下空間規(guī)劃的相關規(guī)定,并應做到導向清晰、流線簡捷,防火分區(qū)與管理等界線明確。(基本保留) 原條文: 6.3.1 地下室、半地下室應有綜合解決其使用功能的措施,合理布置地下停車庫、地下人防、各類設備用房等功能空間及各類出入口部;地下空間與城市地鐵、地下人行道及地下空間之間應綜合開發(fā),互相連接,做到導向明確、流線簡捷。 [條文說明] 6.4.1~6.4.2目前我國已經進入地下空間快速發(fā)展時期,我國城市地下空間開發(fā)利用已經由單一的開發(fā)利用模式逐漸轉變?yōu)榫C合開發(fā)利用模式。建筑地下室尤其大型公共建筑的地下室與城市地下空間的連接的實例逐漸增多。為突出地下室與城市地下空間聯(lián)系的重要性,將原《通則》6.3.1條相關內容單列出為6.4.2條,并強調聯(lián)系便利,同時分界明確。,,,6.4 地下室和半地下室,6.4.3 地下室和半地下室的建造不得影響相鄰建筑物、構筑物、市政管線等的安全。(新增) [條文說明] 6.4.3 目前設計項目中的室外管線設計往往滯后,且設計人員對護坡?lián)跬翂穸炔簧趿私?,地下室邊界退讓基地邊界的距離不足,帶來后期施工,室外管線設計困難等問題,有的甚至影響相鄰建筑物、構筑物、市政管線等的安全。所以特別補充了6.4.3條。,,,6.4 地下室和半地下室,6.4.4當日常為人員使用時,地下室和半地下室應滿足安全、衛(wèi)生及節(jié)能的要求,且宜利用窗井或下沉庭院等進行自然通風和采光。其他功能的地下室和半地下室應符合相關規(guī)范的規(guī)定。(基本保留) 原條文: 6.3.2 地下室、半地下室作為主要用房使用時,應符合安全、衛(wèi)生的要求,并應符合下列要求: 1 嚴禁將幼兒、老年人生活用房設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2 居住建筑中的居室不應布置在地下室內。當布置在半地下室時,必須對采光、通風、日照、防潮、排水及安全防護采取措施。 3 建筑內的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不應設置在地下二層及二層以下;當設置在地下一層時,地下一層地面與室外出入口地坪的高差不應大于10m。,,,6.4 地下室和半地下室,6.4.5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外圍護結構應規(guī)整,其防水等級及技術要求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地下工程防水技術規(guī)范》GB50108的規(guī)定,并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基本保留) 1應設排水設施; 2出入口、窗井、下沉庭院、風井等應有防止涌水、倒灌的措施。 原條文: 6.3.3地下室平面外圍護結構應規(guī)整,其防水等級及技術要求除應符合《地下工程防水技術規(guī)范》GBJ108的規(guī)定外,尚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地下室應在一處或若干處地面較低點設集水坑,并預留排水泵和排水管道; 2.地下管道、地下管溝、地下坑井、地漏、窗井等處應有防止涌水、倒灌的措施。 [條文說明] 6.4.5 本條文在原條文的基礎上簡化內容,主要強調防排兩方面的內容。地下室防排水設計應綜考慮地表水、地下水、毛細管水等的作用以及人為因素引起的附近水文地質改變的影響;地下室出地面的建筑、管線等應注意防排水、保溫措施;嚴寒及寒冷地區(qū)的排水溝應有防凍措施;嚴寒地區(qū)的汽車坡道宜采用融雪措施。由于山地、坡地建筑受山洪災害危害較大,所以布置在山地、斜坡上的地下室應采用山坡截水溝,截水溝斷面應通過計算確定。,,,6.4 地下室和半地下室,6.4.6 地下室和半地下室的耐火等級、防火分區(qū)、安全疏散、防排煙設施、房間內部裝修等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GB50016的有關規(guī)定。(保留) 原條文: 6.3.4 地下室、半地下室的耐火等級、防火分區(qū)、安全疏散、防排煙設施、房間內部裝修等應符合有關防火規(guī)范的規(guī)定。,,,6.4 地下室和半地下室,6.4.7 地下室不應布置居室;當居室布置在半地下室時,必須采取滿足采光、通風、日照、防潮、防霉及安全防護等要求的相關措施。(基本保留) 原條文: 6.3.2 地下室、半地下室作為主要用房使用時,應符合安全、衛(wèi)生的要求,并應符合下列要求: 1 嚴禁將幼兒、老年人生活用房設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2 居住建筑中的居室不應布置在地下室內。當布置在半地下室時,必須對采光、通風、日照、防潮、排水及安全防護采取措施。 [條文說明] 6.4.7考慮到目前將居住用房設于地下室的情況不僅在住宅建筑中存在,而且在旅館、宿舍等建筑中也存在,所以將原《通則》中“居住建筑中的居室不應布置在地下室內”改為“地下室不應布置居室”。另從綠色建筑設計出發(fā),提倡地下室采取自然采光通風等措施。,,,6.5 設備層、避難層和架空層,,,,,,6.5設備層、避難層和架空層,6.5.1設備層設置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基本保留) 1設備層的凈高應根據(jù)設備和管線的安裝檢修需要確定; 2設備層的布置應便于設備的進出和檢修操作; 3在安全及衛(wèi)生等方面互有影響的設備用房不宜相鄰布置; 4應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有振動和噪聲的設備對設備層上、下層或毗鄰的使用空間產生不利影響; 5設備層應有自然通風或機械通風。 原條文: 6.4.1設備層設置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設備層的凈高應根據(jù)設備和管線的安裝檢修需要確定; 2.當賓館、住宅等建筑上部有管線較多的房間,下部為大空間房間或轉換為其他功能用房而管線需轉換時,宜在上下部之間設置設備層。 3.設備層布置應便于市政管線接入。在防火、防爆和衛(wèi)生方面互有影響的設備用房不應相鄰布置。 4.設備層應有自然通風或機械通風。當設備層設于地下室又無機械通風裝置時,應在地下室外墻設置風口或通風道,其面積應滿足送、排風量的要求。 5.給排水設備的機房應設集水坑并預留排水泵電源和排水管路或接口;配電房應滿足線路的敷設。 6.設備用房布置及其圍護結構,管道穿過隔墻、防火墻和樓板等應符合防火規(guī)范的有關規(guī)定。,,,6.5設備層、避難層和架空層,[條文說明] 6.5.1設備層的凈高應根據(jù)設備和管線敷設高度及安裝檢修需要來確定,不宜作統(tǒng)一規(guī)定。 設備層的設置位置及布局要便于市政管線的接入和設備的進出以及維護、維修。如有些設備的安裝一般在土建完工后進行,所以對體量較大或使用一定年限需要更新?lián)Q件的設備,在布局中要充分考慮設備及部件的進入通道或吊裝口的設置需求。 對有產生振動和噪聲的設備用房,應采取減振降噪的措施。對有特殊安靜要求的居住用房,其直接上層、下層和毗鄰的房間內,盡量避免設置設備層中振動和噪聲較大的給水加壓、循環(huán)冷卻等設備用房,因無特別有效的減振降噪措施,很難滿足《民用建筑隔聲設計規(guī)范》(GB50118)對居住用房的居住環(huán)境要求,所以在建筑布局時應權衡考慮。 設備層內各種機械設備和管線在運行中產生的熱量,或跑、冒、滴、漏等現(xiàn)象會增加室內的溫濕度,影響設備正常運轉和使用,也不利于操作和維修人員正常工作。因此規(guī)定設備層應有自然通風或機械通風。當設于地下室又無機械通風裝置時,應在外墻設出風口或通風道,其面積應滿足換氣的要求。無設備僅有管道穿行的管道層,其空間按管道所需進行設置。,,,6.5設備層、避難層和架空層,6.5.2避難層的設置應滿足現(xiàn)行國家標準《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GB50016的要求,并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基本保留) 1避難層在滿足避難面積的情況下,避難區(qū)外的其他區(qū)域可兼作設備用房等空間,但各功能區(qū)應相對獨立,并滿足防火、隔振、隔聲等的要求; 2避難層的凈高不應低于2.0m。當避難層兼顧其他功能時,應根據(jù)功能空間的需要來確定凈高。 [條文說明] 6.5.2避難層的位置、面積、構造及設備設施的配置要求在《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GB50016)中已有明確的規(guī)定,本條做原則性提示。 避難層除了滿足避難面積設置的避難區(qū)(間)外,一般可兼顧設備或其它功能區(qū)的設置。以辦公建筑為例:一般辦公的使用面積為8平方米/人,而設計避難人數(shù)5人/平方米,根據(jù)此設置標準可知:每人避難層的避難使用面積相當于每層辦公面積的1/40,再加上避難層的設置相隔一般不超過50m,也就是再考慮最多不超過15層的避難人數(shù),避難面積一般不會超過標準層的使用面積的一半,如果是酒店或公寓,避難人數(shù)還少,避難面積會更小,剩余的一多半面積就可設置設備或其它功能等用房,但設計中要注意滿足各功能區(qū)之間的防火、隔聲、防振、防水、維護管理等要求。,,,6.5設備層、避難層和架空層,6.5.3有人員正常活動的架空層的凈高不應低于2.0m。(保留) 原條文: 6.4.3 有人員正常活動的架空層及避難層的凈高不應低于2m。,,,6.6 廁所、衛(wèi)生間、盥洗室、浴室和母嬰室,,,,,,6.6 廁所、衛(wèi)生間、盥洗室、浴室和母嬰室,6.6.1廁所、衛(wèi)生間、盥洗室和浴室的位置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保留) 1廁所、衛(wèi)生間、盥洗室和浴室應根據(jù)功能合理布置,位置選擇應方便使用、相對隱蔽,并避免所產生的氣味、潮氣、噪聲等對其他房間的影響和干擾。室內公共廁所的服務半徑應滿足不同類型建筑的要求,除有相關規(guī)范規(guī)定外,不宜超過50.0m; 2在食品加工及貯存、醫(yī)藥及其原材料生產與貯存、生活供水、電氣、檔案、文物等有嚴格衛(wèi)生、安全要求房間的直接上層,不應布置廁所、衛(wèi)生間、盥洗室、浴室等有水房間;在餐廳、醫(yī)療用房等有較高衛(wèi)生要求用房的直接上層,應避免布置廁所、衛(wèi)生間、盥洗室、浴室等有水房間,否則應采取同層排水和嚴格的防水措施; 3除本套住宅外,住宅衛(wèi)生間不應布置在下層住戶的臥室、起居室、廚房和餐廳的直接上層。,,,6.6 廁所、衛(wèi)生間、盥洗室、浴室和母嬰室,原條文 6.5.1廁所、盥洗室、浴室等衛(wèi)生用房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建筑物的廁所、盥洗室、浴室不應直接布置在餐廳、食品加工、食品貯存、醫(yī)藥、醫(yī)療、變配電等有嚴格衛(wèi)生或防水、防潮要求用房的上層;除本套住宅外,住宅衛(wèi)生間不應布置在下層住戶的臥室、起居室和廚房的上層。 2.衛(wèi)生設備配置的數(shù)量應符合專用建筑設計規(guī)范的規(guī)定,在公用廁所男女廁位的比例中,應適當加大女廁位比例。 3.衛(wèi)生用房宜有天然采光和不向鄰室對流的自然通風,無直接自然通風和嚴寒及寒冷地區(qū)衛(wèi)生用房宜設自然通風道;當自然通風不能滿足通風換氣要求時,應采用機械通風。 4.樓地面、樓地面溝槽、管道穿樓板及樓板接墻面處應嚴密防水、防滲漏。 5.樓地面、墻面(或墻裙)面層應采取不吸水、不吸污、耐腐蝕、易清洗的材料。 6.樓地面應防滑,樓地面標高宜略低于走道標高,并應有坡度坡向地漏或水溝,防止積水。 7.室內上下水管和浴室頂棚應防冷凝水下滴,浴室熱水管應防止燙人。,,,6.6 廁所、衛(wèi)生間、盥洗室、浴室和母嬰室,[條文說明] 6.6.1 第1款人員較少或使用頻率較低時,服務半徑可適當加大。 第2款本條對于有水房間下面的用房根據(jù)其對衛(wèi)生、安全要求的嚴格程度進行了區(qū)分,在公共建筑中,對于有嚴格衛(wèi)生、安全要求的房間上方,必須杜絕滲漏的隱患,不允許布置有水房間;對于餐廳、醫(yī)療等有較高衛(wèi)生要求用房,原來上部也是不允許布置有水房間的,這類房間一旦發(fā)生滲漏會產生較大的損失,應盡量避免滲漏的隱患。隨著技術的發(fā)展,采取有效的措施是可以避免滲漏的,因此進行了適當?shù)姆艑?。如果采用雙層樓板的做法,下層樓板必須做防水,并且當上層樓板發(fā)生滲漏時,應能及時發(fā)現(xiàn)和檢修。,,,6.6 廁所、衛(wèi)生間、盥洗室、浴室和母嬰室,6.6.2衛(wèi)生器具配置的數(shù)量應符合相關建筑設計規(guī)范的規(guī)定。男女廁位的比例應根據(jù)使用特點、使用人數(shù)確定,在男女使用人數(shù)基本均衡時,男廁廁位(含大、小便器)與女廁廁位數(shù)量的比例宜為1:1~1:1.5,在商場、體育場館、學校、觀演建筑、交通建筑、公園等場所不宜小于1:1.5~1:2。(修改) 原條文:6.5.1 2.衛(wèi)生設備配置的數(shù)量應符合專用建筑設計規(guī)范的規(guī)定,在公用廁所男女廁位的比例中,應適當加大女廁位比例。 [條文說明] 6.6.2 由于女性排隊如廁的現(xiàn)象比較普遍,經調研,男女平均如廁的時間比例接近1:1.5,因此,在男女人數(shù)相當時,男女廁位的比例宜為1:1.5,在有女性人數(shù)大于男性人數(shù),或大量人員集中使用的場所要進一步增加女廁廁位配置的數(shù)量。 男廁廁位(含大、小便器)與女廁廁位數(shù)量的比例宜為1:1~1:1.5。,,,6.6 廁所、衛(wèi)生間、盥洗室、浴室和母嬰室,6.6.3 廁所、衛(wèi)生間、盥洗室和浴室的平面布置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修改) 1廁所、衛(wèi)生間、盥洗室和浴室的平面設計應合理布置衛(wèi)生潔具及其使用空間,管道布置應相對集中、隱蔽。有無障礙要求的衛(wèi)生間應滿足無障礙設計規(guī)范的要求; 2公共廁所、公共浴室應防止視線干擾,宜分設前室; 3公共廁所宜設置獨立的清潔間; 4公共活動場所宜設置獨立的無性別廁所,且同時設置成人和兒童使用的衛(wèi)生潔具。無性別廁所可兼做無障礙廁所。 原條文:6.5.1 8.公用男女廁所宜分設前室,或有遮擋措施。 9. 公用廁所宜設置獨立的清潔間。,,,6.6 廁所、衛(wèi)生間、盥洗室、浴室和母嬰室,[條文說明] 6.6.3第1款公共廁所的大便器宜以蹲便器為主,并應為老年人和殘疾人設置一定比例的坐便器。在有兒童使用的衛(wèi)生間,宜設置兒童尺度的洗手盆、廁位。 大、小便的沖洗宜采用自動感應或腳踏開關沖便裝置。廁所的洗手龍頭、洗手液宜采用非接觸式的器具,并宜配置烘干機或一次性紙巾。洗手盆宜與洗手液、烘手器、紙巾盒位置靠近,或一體化組合設計。 第2款在有大量人員集中使用的公共廁所,宜設開敞式迷宮入口前區(qū) 第4款無性別衛(wèi)生間是為解決一部分特殊對象(不同性別的家庭成員共同外出,其中一人的行動無法自理)上廁不便的問題,主要是指女兒協(xié)助老父親,兒子協(xié)助老母親,母親協(xié)助小男孩,父親協(xié)助小女孩等。無性別廁所內的設備應考慮兒童及老人使用方便,并應有特殊標志和說明。,,,6.6 廁所、衛(wèi)生間、盥洗室、浴室和母嬰室,6.6.4 廁所和浴室隔間的平面尺寸應根據(jù)使用特點合理確定,并不應小于表6.6.4的規(guī)定。交通客運站和大中型商店等建筑物的公共廁所,宜加設嬰兒尿布臺和兒童固定座椅。交通客運站廁位隔間應考慮行李放置空間,其進深尺寸宜加大0.2m,便于放置行李。兒童使用的衛(wèi)生器具應符合幼兒人體工程學的要求。無障礙專用浴室隔間的尺寸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無障礙設計規(guī)范》GB50763的規(guī)定。(修改),,,6.6 廁所、衛(wèi)生間、盥洗室、浴室和母嬰室,表6.6.4 廁所和浴室隔間的平面尺寸,,,6.6 廁所、衛(wèi)生間、盥洗室、浴室和母嬰室,[條文說明] 6.6.4 表6.6.4規(guī)定了隔間平面尺寸,均為最小尺寸,在標準較高的場所應適當增加。表中隔間尺寸以中-中尺寸計(10mm~20mm厚的輕質薄板),如采用較厚的材料,尺寸應相應加大。,,,6.6 廁所、衛(wèi)生間、盥洗室、浴室和母嬰室,6.6.5衛(wèi)生設備間距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基本保留) 1洗手盆或盥洗槽水嘴中心與側墻面凈距不應小于0.55m;居住建筑洗手盆水嘴中心與側墻面凈距不應小于0.35m; 2并列洗手盆或盥洗槽水嘴中心間距不應小于0.7m; 3單側并列洗手盆或盥洗槽外沿至對面墻的凈距不應小于1.25m;居住建筑洗手盆外沿至對面墻的凈距不應小于0.6m; 4雙側并列洗手盆或盥洗槽外沿之間的凈距不應小于1.8m; 5單側廁所隔間至對面洗手盆或盥洗槽的距離,當采用內開門時,不應小于1.3m,當采用外開門時不應小于1.5m; 6并列小便器的中心距離不應小于0.7m,小便器之間宜加隔板,小便器中心距側墻或隔板的距離不應小于0.35m,小便器上方宜設置擱物臺;,,,6.6 廁所、衛(wèi)生間、盥洗室、浴室和母嬰室,6.6.5衛(wèi)生設備間距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保留) 7單側廁所隔間至對面墻面的凈距:當采用內開門時不應小于1.1m,當采用外開門時不應小于1.3m;雙側廁所隔間之間的凈距:當采用內開門時不應小于1.1m;當采用外開門時不應小于1.3m; 8單側廁所隔間至對面小便器或小便槽的外沿的凈距:當采用內開門時不應小于1.1m,當采用外開門時不應小于1.3m;小便器或小便槽雙側布置時,外沿之間的凈距,不應小于1.3m(小便器的進深最小尺寸為0.35m); 9浴盆長邊至對面墻面的凈距不應小于0.65m;無障礙盆浴間短邊凈寬度不應小于2.0m,并應在浴盆一端設置方便進入和使用的坐臺,其深度不應小于0.4m,,,6.6 廁所、衛(wèi)生間、盥洗室、浴室和母嬰室,原條文: 6.5.3衛(wèi)生設備間距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洗臉間或盥洗槽水嘴中心與側墻面凈距不宜小于0.55m; 2.并列洗臉盆或盥洗槽水嘴中心間距不應小于0.70m; 3.單側并列洗臉盆或盥洗槽外沿之間至對面墻的凈距不應小于1.25m; 4. 雙側并列洗臉盆或盥洗槽外沿之間的凈距不應小于1.80m; 5.浴盆長邊至對面墻面的凈距不應小于0.65m;無障礙盆浴間短邊凈寬度不應小于2m; 6.并列小便器的中心距離不應小于0.65m; 7.單側廁所隔間至對面墻面的凈距:當采用內開門時,不應小于1.10m;當采用外開門時,不應小于1.30m;雙側廁所隔間之間的凈距:當采用內開門時,不應小于1.10m;當采用外開門時,不應小于1.30m。 8. 單側廁所隔間至對面小便器或小便槽外沿的凈距:當采用內開門時,不應小于1.10m;當采用外開門時,不應小于1.30m。,,,6.6 廁所、衛(wèi)生間、盥洗室、浴室和母嬰室,[條文說明] 6.6.5 衛(wèi)生設備間距規(guī)定依據(jù)以下幾個尺度:供一個人通過的寬度為0.55m;供一個人洗臉左右所需尺寸為0.70m,前后所需尺寸(離盆邊)為0.55m;供一個人捧一只洗臉盆將兩肘收緊所需尺寸為0.70m;隔間小門為0.60m寬;各款規(guī)定依據(jù)如下: 第1款考慮靠側墻的洗臉盆旁留有下水管位置或靠墻活動無障礙距離;居住建筑在空間緊張時可以適當減小,但不得小于0.35m。 第2款彎腰洗臉左右尺寸所需; 第3款一人彎腰洗臉,一人捧洗臉盆通過所需;居住建筑因可以避讓,可以適當減小。 第4款二人彎腰洗臉,一人捧洗臉盆通過所需; 第7款門內開時兩人可同時通過;門外開時,一邊開門另一人通過,或兩邊門同時外開,均留有安全間隙;雙側內開門隔間在4.20m開間中能布置,外開門在3.90m開間中能布置; 第8款此外沿指小便器的外邊緣或小便槽踏步的外邊緣。內開門時兩人可同時通過,均能在3.60m開間中布置。,,,6.6 廁所、衛(wèi)生間、盥洗室、浴室和母嬰室,6.6.6在交通客運站、高速公路服務站、醫(yī)院、大中型商店、博覽建筑、公園等公共場所應設置母嬰室,辦公樓等工作場所的建筑物內宜設置母嬰室。母嬰室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新增) 1母嬰室應為獨立房間且使用面積不宜低于10.0m2; 2母嬰室應設置洗手盆、嬰兒尿布臺及桌椅等必要的家具; 3母嬰室的地面應采用防滑材料鋪裝。 [條文說明] 6.6.6本條為新增條文。母嬰室的設置對支持母乳喂養(yǎng)、保障母嬰權益會起到積極的作用。為滿足群眾對母嬰設施建設的需求,本條規(guī)定了應設置母嬰室的公共場所以及母嬰室的基本設施;寫字樓等工作場所也應根據(jù)哺乳期女職工的需求,建設和完善母嬰設施。,,,6.7 臺階、坡道和欄桿,,,,,,6.7臺階、坡道和欄桿,6.7.1臺階設置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修改) 1公共建筑室內外臺階踏步寬度不宜小于0.3m,踏步高度不宜大于0.15m,不宜小于0.1m; 2踏步應采取防滑措施; 3室內臺階踏步數(shù)不宜少于2級,當高差不足2級時,宜按坡道設置; 4臺階總高度超過0.7m時,應在臨空面采取防護設施; 5階梯教室、體育場館和影劇院觀眾廳縱走道的臺階設置應符合相應規(guī)范的規(guī)定。 原條文: 6.6.1臺階設置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公共建筑室內外臺階踏步寬度不宜小于0.30m,踏步高度不宜大于0.15m,并不宜小于0.10m,踏步應防滑。室內臺階踏步數(shù)不應少于2級,當高差不足2級時,應按坡道設置。 2.人流密集的場所臺階高度超過0.70m并側面臨空時,應有防護設施。 [條文說明] 6.7.1階梯教室、影劇院觀眾席、體育場館看臺的臺階設置主要取決于視線升起要求,設計需符合各專項設計規(guī)范。,,,6.7臺階、坡道和欄桿,6.7.2坡道設置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保留) 1室內坡道坡度不宜大于1:8,室外坡道坡度不宜大于1:10; 2室內坡道水平投影長度超過15.0m時,宜設休息平臺,平臺寬度應根據(jù)使用功能或設備尺寸所需緩沖空間而定; 3坡道應采取防滑措施; 4坡道總高度超過0.7m時,應在臨空面采取防護設施; 5供輪椅使用的坡道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無障礙設計規(guī)范》GB50763的有關規(guī)定; 6機動車和非機動車使用的坡道應符合現(xiàn)行行業(yè)標準《車庫建筑設計規(guī)范》JGJ100的有關規(guī)定。,,,6.7臺階、坡道和欄桿,原條文: 6.6.2 坡道設置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室內坡道不宜大于1:8, 室外坡道不宜大于1:10; 2.室內坡道水平投影長度超過15m時,宜設休息平臺,平臺寬度應根據(jù)使用功能或設備尺寸所需緩沖空間而定; 3.供輪椅使用的坡道不應大于1:12,困難地段不應大于1:8; 4.自行車推行坡道每段坡長不宜超過6m,坡度不宜大于1:5;; 5.機動車行坡道應符合《汽車庫建筑設計規(guī)范》JGJ100的有關規(guī)定。 6.坡道應采取防滑措施。 [條文說明] 6.7.2供輪椅使用的坡道在《無障礙設計規(guī)范》GB50763中有明確規(guī)定, 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坡道《車庫建筑設計規(guī)范》JGJ100中有明確規(guī)定。,,,6.7臺階、坡道和欄桿,6.7.3陽臺、外廊、室內回廊、內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樓梯等臨空處應設置防護欄桿,并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修改) 1 欄桿應以堅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建筑結構荷載規(guī)范》GB5009及其它相關規(guī)范規(guī)定的水平荷載。 2 當臨空高度在24.0m以下時,欄桿高度不應低于1.05m;當臨空高度在24.0m及以上時,欄桿高度不應低于1.1m。上人屋面和交通、商業(yè)、旅館、醫(yī)院、學校等建筑臨開敞中庭的欄桿高度不應小于1.2m。 3 欄桿高度應從所在樓地面或屋面至欄桿扶手頂面垂直高度計算,當?shù)酌鎸挾扔写笥诨虻扔?.22m,且高度低于或等于0.45m的可踏部位時,應從可踏部位頂面起算。 4 公共場所欄桿離地面0.1m高度范圍內不宜留空。,,,6.7臺階、坡道和欄桿,原條文:6.6.3陽臺、外廊、室內回廊、內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樓梯等臨空處應設置防護欄桿,并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欄桿應以堅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載規(guī)范規(guī)定的水平荷載; 2.臨空高度在24m以下時,欄桿高度不應低于1.05m;臨空高度在24m及24m以上(包括中高層住宅)時,欄桿高度不應低于1.10m; 注:欄桿高度從樓地面及屋面至欄桿扶手頂面垂直高度計算,如底部有寬度大于0.22m,高度低于或等于0.45m的可踏部位,應從可踏部位頂面起計算。 3.欄桿離樓面或屋面0.10m高度內不宜留空; 4.住宅、托兒所、幼兒園、中小學及少年兒童專用活動場所的欄桿必須采用防止少年兒童攀登的構造,欄桿垂直桿件間的凈距不應大于0.11m; 5.文化娛樂建筑、商業(yè)服務建筑、體育建筑、園林景觀建筑等允許少年兒童進入的場所,采用垂直桿件做欄桿時,其桿件凈距也不應大于0.11m。,,,6.7臺階、坡道和欄桿,[條文說明] 6.7.3第1款 有些專項規(guī)范中對欄桿水平荷載有專門規(guī)定,如《中小學校設計規(guī)范》GB50099-2011第8.1.6條1.5KN/m,高于《建筑結構荷載規(guī)范》GB50009的規(guī)定。因此,欄桿水平荷載取值除滿足《建筑結構荷載規(guī)范》GB50009的要求外,還需滿足其它相關規(guī)范規(guī)定的水平荷載。 第2款陽臺、外廊等臨空處欄桿的防護高度應超過人體重心高度,才能避免人靠近欄桿時因重心外移而發(fā)生墜落事故。根據(jù)對全國31個省市區(qū)的3至69歲中國公民的國民體質監(jiān)測數(shù)據(jù),我國成年男性平均身高為1.697m,換算成人體直立狀態(tài)下的重心高度是1.0182m,考慮穿鞋后會增加約0.02m,取1.038m,加上必要的安全儲備,故規(guī)定24m及以下臨空高度的欄桿防護高度不低于1.05m,24m以上臨空高度防護高度提高到1.10m,學校、商業(yè)、醫(yī)院、旅館、交通等建筑的公共場所臨中庭之處危險性更大,欄桿高度進一步提高到1.20m。 第3款寬度和高度均達到規(guī)定數(shù)值時,方可確定為可踏面。,,,6.7臺階、坡道和欄桿,6.7.4 住宅、托兒所、幼兒園、中小學及其它少年兒童專用活動場所的欄桿必須采取防止攀爬的構造。當采用垂直桿件做欄桿時,其桿件凈間距不應大于0.11m。(保留) [條文說明]本條為強制性條文 6.7.4住宅、托兒所、幼兒園、中小學及其它少年兒童專用活動場所為防止墜落和攀爬,對防護欄桿設計做了專門要求。其它公共建筑,一般情況下兒童應在監(jiān)護人陪同下使用,防護欄桿可參照此要求設計。,,,6.8 樓梯,,,,,,6.8 樓梯,6.8.1樓梯的數(shù)量、位置、梯段凈寬和樓梯間形式應滿足使用方便和安全疏散的要求。(保留) 6.8.2 當一側有扶手時,梯段凈寬應為墻體裝飾面至扶手中心線的水平距離,當雙側有扶手時,梯段凈寬應為兩側扶手中心線之間的水平距離。當有凸出物時,梯段凈寬應從凸出物表面算起。(修改) 原條文: 6.7.1 樓梯的數(shù)量、位置、寬度和樓梯間形式應滿足使用方便和安全疏散的要求。 6.7.2 墻面至扶手中心線之間的水平距離即樓梯梯段寬度除應符合防火規(guī)范的規(guī)定外,供日常主要交通用的樓梯的梯段寬度應根據(jù)建筑物使用特征,按每股人流為0.55+(0~0.15)m的人流股數(shù)確定,并不應少于兩股人流。0~0.15m為人流在行進中人體的擺幅,公共建筑人流眾多的場所應取上限值。 [條文說明] 6.8.2 本條明確了當樓梯一側有扶手時,梯段凈寬應考慮扣除墻面裝飾的構造厚度。另外,當有框架柱或其他構件、設施等凸出在樓梯間內(凸出樓梯間四角的除外)影響通行寬度時,梯段凈寬應從凸出部分算起。如當樓梯附設無障礙升降平臺時,梯段凈寬應自升降平臺折起后的最外緣算起。,,,6.8 樓梯,6.8.3 梯段凈寬除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GB50016及專用建筑設計規(guī)范的規(guī)定外,供日常主要交通用的樓梯的梯段凈寬應根據(jù)建筑物使用特征,按每股人流寬度為0.55+(0~0.15)m的人流股數(shù)確定,并不應少于兩股人流。(0~0.15)m為人流在行進中人體的擺幅,公共建筑人流眾多的場所應取上限值。(保留) 原條文: 6.7.2 墻面至扶手中心線之間的水平距離即樓梯梯段寬度除應符合防火規(guī)范的規(guī)定外,供日常主要交通用的樓梯的梯段寬度應根據(jù)建筑物使用特征,按每股人流為0.55+(0~0.15)m的人流股數(shù)確定,并不應少于兩股人流。0~0.15m為人流在行進中人體的擺幅,公共建筑人流眾多的場所應取上限值。,,,6.8 樓梯,[條文說明] 6.8.3 樓梯梯段最小凈寬應根據(jù)使用要求、模數(shù)標準、防火規(guī)范等的規(guī)定等綜合因素加以確定。 樓梯梯段凈寬在防火規(guī)范中是以每股人流為0.55m計,并規(guī)定按兩股人流最小寬度不應小于1.10m,這對疏散樓梯是適用的,而對住宅套內樓梯、維修專用樓梯外的其他平時用作日常主要交通的樓梯不完全適用,尤其是人員密集的公共建筑(如商場、劇場、體育館等)主要樓梯應考慮多股人流通行,使垂直交通不造成擁擠和阻塞現(xiàn)象。此外,人流寬度按0.55m計算是最小值,實際上人體在行進中有一定擺幅和相互間空隙,因此本條規(guī)定每股人流寬度為0.55m+(0~0.15)m,0~0.15m即為人流眾多時的附加值,單人行走樓梯梯段寬度還需要適當加大,見圖6.8.3。 《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GB 50016-2014中允許建筑高度不18m的住宅中一邊設置欄桿的疏散樓梯最小凈寬度不小于1m,是考慮其欄桿上側有一部分空間可利用,根據(jù)實際情況有所放寬。 圖6.8.3 樓梯梯段凈寬,,,6.8 樓梯,6.8.4梯段改變方向時,扶手轉向端處的平臺最小寬度不應小于梯段凈寬,并不得小于1.20m,當有搬運大型物件需要時應適量加寬。直跑樓梯的中間平臺寬度不應小于0.90m。(保留) 原條文:6.7.3 梯段改變方向時,扶手轉向端處的平臺最小寬度不應小于梯段寬度,并不得小于1.20m,當有搬運大型物件需要時應適量加寬。 [條文說明] 6.8.4 樓梯平臺寬度系指墻面裝飾面至扶手中心之間的水平距離。當樓梯平臺有凸出物或其他障礙物影響通行寬度時,樓梯平臺寬度應從凸出部分或其他障礙物外緣算起。當框架梁底距樓梯平臺地面高度小于2.00m時,如設置與框架梁內側面齊平的平臺欄桿(板)等,樓梯平臺的凈寬應從欄桿(板)內側算起。 本條規(guī)定了當梯段改變方向時,扶手轉向端處的平臺最小寬度不應小于梯段凈寬,并不得小于1.20m,同時應考慮不同類型建筑對樓梯寬度的要求,滿足平臺最小寬度以保持疏散寬度的一致,當有搬運大型物件需要時應適量加寬,并能使家具等大型物件通過,見圖6.8.4-1。 雙分平行樓梯扶手轉向端處的平臺最小寬度也不應小于梯段計算最小凈寬,并不得小于1.20m,見圖6.8.4-2。 直跑樓梯的中間平臺主要供人員行進途中休息用,不影響疏散寬度,故未要求與梯段凈寬一致,但0.90m為最低寬度,實際設計時還應根據(jù)建筑類型合理確定中間平臺寬度,并滿足專用建筑設計規(guī)范的相關規(guī)定。,,,6.8 樓梯,[條文說明] 圖6.8.4-1 樓梯梯段、平臺、梯井 圖6.8.4-2 雙分平行樓梯梯段、平臺、梯井,,,6.8 樓梯,6.8.5每個梯段的踏步級數(shù)不應少于3級且不應超過18級。(保留) 原條文:6.7.4 每個梯段的踏步不應超過18級,亦不應少于3級。 6.8.6 樓梯平臺上部及下部過道處的凈高不應小于2.0m,梯段凈高不宜小于2.2m。(保留,本條為新增強制性條文) 注:梯段凈高為自踏步前緣(包括每個梯段最低和最高一級踏步前緣線以外0.30m范圍內)量至上方突出物下緣間的垂直高度。 [條文說明] 6.8.6 本條所指凈高應自樓梯平臺、踏步等部位的裝飾面算起,至上方突出物裝飾面下緣。 由于建筑豎向處理和樓梯做法變化,樓梯平臺上部及下部凈高不一定與各層凈高一致,此時其凈高不應小于2m,使人行進時不碰頭。當平臺上部凸出部分底部距平臺地面高度小于2.00m時,應采取防碰撞的措施。梯段凈高一般應滿足人在樓梯上伸直手臂向上旋升時手指剛觸及上方突出物下緣一點為限,為保證人在行進時不碰頭和產生壓抑感,故按常用樓梯坡度,梯段凈高宜為2.20m,見圖6.8.6。 圖6.8.6 梯段凈高,,,6.8 樓梯,6.8.7 樓梯應至少于一側設扶手,梯段凈寬達三股人流時應兩側設扶手,達四股人流時宜加設中間扶手。(保留) 6.8.8室內樓梯扶手高度自踏步前緣線量起不宜小于0.9m。樓梯水平欄桿或欄板長度大于0.5m時,其高度不應小于1.05m。(保留) 原條文: 6.7.6 樓梯應至少于一側設扶手,樓段凈寬達三股人流時應兩側設扶手,達四股人流時宜加設中間扶手。 6.7.7 室內樓梯扶手高度自踏步前緣線量起不應小于0.90m??繕翘菥粋人椒鍪珠L度超過0.50m時,其高度不應小于1.05m。,,,6.8 樓梯,6.8.9 托兒所、幼兒園、中小學校及其他少年兒童專用活動場所,當樓梯井凈寬大于0.2m時,必須采取防止少年兒童墜落的措施。(保留) 原條文:6.7.9 托兒所、幼兒園、中小學及少年兒童專用活動場所的樓梯,梯井凈寬大于0.20m時,必須采取防止少年兒童攀滑的措施,樓梯欄桿應采取不易攀登的構造,當采用垂直桿件做欄桿時,其桿件凈距不應大于0.11m。 [條文說明]本條為強制性條文 6.8.9 樓梯段及平臺圍合成的空間為樓梯井。為了保護少年兒童生命安全,中小學校、幼兒園等少年兒童專用活動場所的樓梯,其梯井凈寬大于0.20m(少兒胸背厚度),必須采取防止少年兒童墜落措施,防止其在樓梯扶手上做滑梯游戲,產生墜落事故跌落樓梯井底。樓梯欄桿應采用不易攀登的構造和花飾;桿件或花飾的樓空處凈距不得大于0.11m,樓梯扶手上應加裝防止少年兒童溜滑的設施。少年兒童活動頻繁的其他公共場所也應參照執(zhí)行。,,,6.8 樓梯,6.8.10 樓梯踏步的寬度和高度應符合表6.8.10的規(guī)定。(修改) 表6.8.10 樓梯踏步最小寬度和最大高度(m) 注: 螺旋樓梯和扇形踏步離內側扶手中心0.25m處的踏步寬度不應小于0.22m。,,,6.8 樓梯,[條文說明] 6.8.10樓梯踏步高寬比是根據(jù)樓梯坡度要求和不同類型人體自然跨步(步距)要求確定的,符合安全和方便舒適的要求。坡度一般控制在30左右,對僅供少數(shù)人使用的住宅套內樓梯則放寬要求,但不宜超過45。步距是按2r+g:水平跨步距離公式,式中r為踏步高度,g為踏步寬度,成人和兒童、男性和女性、青壯年和老年人均有所不同,一般在560~630mm范圍內,少年兒童在560mm左右,成人平均在600mm左右。按本條規(guī)定的踏步高寬比能反映樓梯坡度和步距,見表6.8.10。,,,6.8 樓梯,[條文說明]表6.8.10樓梯坡度及步距 (m),,,6.8 樓梯,[條文說明] 6.8.10上表中人員密集且豎向交通繁忙的建筑主要指電影院、劇場、音樂廳、體育館、商場、醫(yī)院、旅館、交通客運站、博物館、展覽建筑、公共圖書館、游樂園(場)這類建筑場所。 超高層建筑中常由不同功能類型組合而成,由于其日常豎向交通主要依賴于乘客用電梯,超高層建筑中核心筒內為滿足消防疏散而設置的疏散樓梯平時很少使用,主要在安全疏散時使用,故對其踏步尺寸要求有所放寬,踏步最小寬度可按0.25m、最大高度可按0.18m,以節(jié)約使用空間和合理組織樓梯。 檢修及內部服務樓梯是指維修工作人員對設備維護的工作時使用樓梯,公共建筑中輔助用房如耳光室、庫房等僅供內部人員使用房間的樓梯。,,,6.8 樓梯,6.8.11 每個梯段的踏步高度、寬度應一致,相鄰梯段宜一致。(新增) 6.8.12 當同一建筑地上、地下為不同使用功能時,樓梯踏步高度和寬度可分別按表6.8.10的規(guī)定執(zhí)行。(修改) 6.8.13 踏步應采取防滑措施。(保留) 6.8.14 當專用建筑設計規(guī)范對樓梯有明確規(guī)定時,應按專用建筑設計規(guī)范的規(guī)定執(zhí)行。(保留) [條文說明] 6.8.11 樓梯的每一梯段的踏步高度、寬度應一致,相鄰梯段也宜保持一致,以保證樓梯的舒適性和防止摔跤。當同一梯段首末兩級踏步的樓面面層厚度不同時,應注意調整結構的級高尺寸,避免出現(xiàn)高低不等。 當樓梯在首層及避難層按防火規(guī)范要求進行分隔,上下層梯段斷開,可不視為相鄰梯段,踏步可按不同的高度和寬度設計。 專用服務樓梯 6.8.12考慮到同一建筑地上、地下不同的使用功能,樓梯可按不同建筑物使用功能要求設計踏步高度和寬度。對于地上、地下具有相同的使用功能建筑的同一段樓梯踏步高度還應一致。 6.8.13樓梯踏步應采取防滑措施,可采用飾面防滑、設置防滑條等。防滑措施的構造應注意舒適與美觀,構造高度可與踏步平齊、凹入或略高。,,,6.9 電梯、自動扶梯和自動人行道,,,,,,6.9電梯、自動扶梯和自動人行道,6.9.1電梯設置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電梯不應作為安全出口; 2電梯臺數(shù)和規(guī)格應經計算后確定并滿足建筑的使用特點和要求; (新增) 3高層公共建筑和高層宿舍建筑的電梯臺數(shù)不宜少于2臺,12層及12層以上的住宅建筑的電梯臺數(shù)不應少于2臺,且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住宅設計規(guī)范》GB50096的規(guī)定; 4電梯的設置單側排列時不宜超過4臺,雙側排列時不宜超過24臺; 5高層建筑電梯分區(qū)服務時,每服務區(qū)的電梯單側排列時不宜超過4臺,雙側排列時不宜超過24臺; 6當建筑設有電梯目的地選層控制系統(tǒng)時, 電梯單側排列或雙側排列的數(shù)量可超出本條第4、5款的規(guī)定合理設置; (新增) [條文說明] 6.9.1第1款可能會有特例(250m超高層中);第3款規(guī)定是考慮平時使用一臺電梯,另一臺備用便于檢修保養(yǎng),人流高峰時兩臺同時使用,以節(jié)省能源。 第6款 目的地選層控制是乘客在侯梯廳中預約自己的目的樓層,電梯群的總控電腦精確計算出哪一部電梯能最合理將乘客送達目的樓層,去同一目的樓層乘客被分配到同一臺電梯,并以圖解的形式告知乘客,避免乘客在侯梯廳中無序等候和往返,減少電梯停層次數(shù)。,,,6.9電梯、自動扶梯和自動人行道,7電梯候梯廳的深度應符合表6.9.1的規(guī)定: 表6.9.1. 侯梯廳深度 (注:B為轎廂深度,B*為電梯群中最大轎廂深度),,,6.9電梯、自動扶梯和自動人行道,6.9.1電梯設置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8電梯不應在轉角處貼鄰布置且電梯井不宜被樓梯環(huán)繞設置; (后半句為新增) 9電梯井道和機房不宜與有安靜要求的用房貼鄰布置,否則應采取隔振、隔聲措施; 10電梯機房應有隔熱、通風、防塵等措施,宜有自然采光,不得將機房頂板作水箱底板及在機房內直接穿越水管或蒸汽管; 11消防電梯的布置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GB50016的有關規(guī)定; 12專為老年人及殘疾人使用的建筑,其乘客電梯應設置監(jiān)控系統(tǒng),梯門宜裝可視窗,并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無障礙設計規(guī)范》GB50763的有- 配套講稿:
如PPT文件的首頁顯示word圖標,表示該PPT已包含配套word講稿。雙擊word圖標可打開word文檔。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檔作品中含有的國旗、國徽等圖片,僅作為作品整體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設計者僅對作品中獨創(chuàng)性部分享有著作權。
- 關 鍵 詞:
- 民用建筑統(tǒng)一設計標準 民用建筑 統(tǒng)一 設計 標準 培訓
裝配圖網(wǎng)所有資源均是用戶自行上傳分享,僅供網(wǎng)友學習交流,未經上傳用戶書面授權,請勿作他用。
鏈接地址:http://ioszen.com/p-29025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