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數(shù)學北師大版選修22教案:第1章 綜合法 參考教案》由會員分享,可在線閱讀,更多相關《高中數(shù)學北師大版選修22教案:第1章 綜合法 參考教案(3頁珍藏版)》請在裝配圖網(wǎng)上搜索。
1、2019年北師大版精品數(shù)學資料
綜合法
一、教學目標:結合已經(jīng)學過的數(shù)學實例,了解直接證明的基本方法之一:綜合法;了解綜合法的思考過程、特點。
二、教學重點:了解綜合法的思考過程、特點;難點:綜合法的思考過程、特點。
三、教學方法:探析歸納,講練結合
四、 教學過程
(一)、復習:
推理
合情推理(或然性推理)
演繹推理(必然性推理)
三段論
(一般到特殊)
歸納
(特殊到一般)
類比
(特殊到特殊)
演繹推理是證明數(shù)學結論、建立數(shù)學體系的重要思維過程.數(shù)學結論、證明思路的發(fā)現(xiàn),主要靠合情推理.
(二)引入新課
引例:
2、四邊形ABCD是平行四邊形,
求證:AB=CD,BC=DA
證 連結AC,因為四邊形ABCD是平行四邊形,所以AB//CD,BC//DA
又AC=CA 故 AB=CD,BC=DA
直接從原命題的條件逐步推得命題成立的證明方法稱為直接證明,其一般形式為:
本題條件
已知定義
已知公理 本題結論
已知定理
在數(shù)學證明中,綜合法是從數(shù)學題的已知條件出發(fā),經(jīng)過逐步的邏輯推理,最后達到待證結論或需求問題。對于解答證明來說,綜合法表現(xiàn)為由因?qū)Ч菍で蠼忸}思路的一種基本思考方法,應用十分廣泛。
從已知條件
3、出發(fā),以已知定義、公理、定理等為依據(jù),逐步下推,直到推出要證明的結論為止,這種證明方法叫做綜合法(順推證法)
用P表示已知條件、已有的定義、公理、定理等,Q表示所要證明的結論.
則綜合法用框圖表示為:P…
特點:“由因?qū)Ч?
(三)、例題探析:
例1:求證:是函數(shù)的一個周期。
證明:
∴由函數(shù)周期的定義可知:是函數(shù)的一個周期。
例2:(韋達定理)已知和是一元二次方程的兩個根。求證:。
證明:由題意可知:
∴
例3:已知:x,y,z為互不相等的實數(shù),且求證:
證明:根據(jù)條件可得
又由x,y,z為互不相等的實數(shù),
所以上式可變形為
同理可得
所以
(四)、課堂練習:在△ABC中,三個內(nèi)角A、B、C對應的邊分別為a、b、c,且A、B、C成等差數(shù)列,a、b、c成等比數(shù)列,求證△ABC為等邊三角形.
(五)、小結:綜合法的特點是:從已知看可知,逐步推向未知,其逐步推理,實際上是尋找它的必要條件。
(六)、課后作業(yè):課本習題1-2 2,3。課本練習
五、教后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