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考勤制度.doc
《人民法院考勤制度.doc》由會員分享,可在線閱讀,更多相關《人民法院考勤制度.doc(2頁珍藏版)》請在裝配圖網(wǎng)上搜索。
文秘知識/規(guī)章制度 人民法院考勤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紀律作風建設,增強紀律作風教育整頓活動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提高廣大干警遵守紀律的自覺性,提高工作質量效率、樹立人民法院良好的執(zhí)法形象,結合我院隊伍建設的實際,經黨組研究特制定本制度。1、全體工作人員要遵守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不準遲到、早退。2、工作時間離開工作崗位必須請假,擅離崗位者按曠工處理。3、請假辦法及批準權限:工作人員請假不滿一天者須經所屬科室負責人批準;一天以上者,經所屬科室負責人同意并報分管院長批準;三天以上者須經院長批準。庭室主要負責人請假一天以上的由院長批準。4、請事假一天(含一天)以上者,要有書面請假條,批準人在假條上簽字有效,假條交政工科記錄考勤。5、請三天(含三天)以上病假要有醫(yī)院病假證明,否則不予準假。6、請假者應在批準后方可離開工作崗位,原則上不準假后補辦手續(xù)。7、所有請假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假期,不得無故超假。請假人員到崗后,應向原批準領導銷假。8、不按規(guī)定考勤的庭室,取消其評先資格;事假超過20天,病假超過30天,曠工超過3天,遲到、早退超過50次的個人,取消全年評先資格;事假超過30天,病假超過50天,曠工超5天,遲到、早退超過60次者,不得參加年度考核(法定假期除外),曠工或者無正當理由逾假不歸連續(xù)超過15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越過0天的,予以辭退。9、本制度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原考勤制度同時廢止。二三年八月十八日- 配套講稿:
如PPT文件的首頁顯示word圖標,表示該PPT已包含配套word講稿。雙擊word圖標可打開word文檔。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檔作品中含有的國旗、國徽等圖片,僅作為作品整體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設計者僅對作品中獨創(chuàng)性部分享有著作權。
- 關 鍵 詞:
- 人民法院 考勤制度
裝配圖網(wǎng)所有資源均是用戶自行上傳分享,僅供網(wǎng)友學習交流,未經上傳用戶書面授權,請勿作他用。
鏈接地址:http://ioszen.com/p-8947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