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020年高中地理第4單元維護海洋權益單元整合提升魯教版選修.doc
《2019-2020年高中地理第4單元維護海洋權益單元整合提升魯教版選修.doc》由會員分享,可在線閱讀,更多相關《2019-2020年高中地理第4單元維護海洋權益單元整合提升魯教版選修.doc(2頁珍藏版)》請在裝配圖網上搜索。
2019-2020年高中地理第4單元維護海洋權益單元整合提升魯教版選修 一、海洋權益的相關問題 1.什么是海洋權益 首先,海洋權益屬于國家主權的范疇,是國家的領土向海洋延伸而形成的一些權利和利益。世界性的海洋開發(fā)利用熱潮,使得國與國之間的海洋矛盾和沖突日益增多。國際社會經20多年努力,于1994年通過并生效的《聯(lián)合國海洋法公約》為解決矛盾與沖突提供了一個各方都能接受的行為準則。該《公約》規(guī)定:沿海國家在享有12海里領海權外,其管轄范圍可外延至200海里,作為該國的專屬經濟區(qū),享有勘探、開發(fā)、利用、養(yǎng)護、管理自然資源的主權權利等。我國的專屬經濟區(qū)面積有300萬平方千米。 國家在領海區(qū)域享有完全排他性的主權權利,這和陸地領土主權性質是完全相同的。在毗連區(qū)享有的權利,也屬于排他性的,主要有安全、海關、財政、衛(wèi)生等管轄權。這個權利是由領海主權延伸或衍生過來的權利。在專屬經濟區(qū)和大陸架,享有勘探、開發(fā)自然資源的主權權利,這是屬于專屬權利,也可以理解為僅次于主權的“準主權”。另外,還擁有對海洋污染、海洋科學研究、海上人工設施建設的管理權。這可以說是上述“準主權”的再延伸,因為沿海國家是首先在專屬經濟區(qū)和大陸架擁有專屬權利之后,才會擁有這些管轄權。 其次,海洋權益是國家在海洋上所獲得的利益,或者可以通俗地說是“好處”。當然,這些利益或“好處”是受法律保護的。一般地說,海洋權益的內涵主要有一是海洋政治權益,如海洋主權、海洋管轄權、海洋管制權等,這是海洋政治權益的核心。二是海洋經濟權益,主要包括開發(fā)領海、專屬經濟區(qū)、大陸架的資源,發(fā)展國家的海洋經濟產業(yè)等。三是海上安全利益,主要是使海洋成為國家安全的國防屏障,通過外交、軍事等手段,防止發(fā)生海上軍事沖突。四是海洋科學利益,主要是使海洋成為科學實驗的基地,以獲得對海洋自然規(guī)律的認識等。此外,還有海洋文化利益,如海上觀光旅游、舉辦跨海域的文化活動等。 顯然,海洋權益這一概念,不僅有著深刻的法律意義,而且還有極強的實踐性。 2.有關海洋權益的概念比較 位置 范圍或寬度 內水 領海基線向陸地一側的水域 河口、港口、海灣、海峽等 領海 鄰接陸地領土和內水的一帶海域 最寬寬度不超過12海里 毗連區(qū) 領海以外鄰接領海的一帶海域 寬度不超過12海里 大陸架 向海洋的自然延伸部分 自然延伸不足200海里,則擴展到200海里,超過200海里,則一般不超過350海里 專屬經濟區(qū) 領海以外并鄰接領海的一個區(qū)域 從測算領海寬度的基線起不超過200海里 公海 在國家的內水、領海、專屬經濟區(qū)或群島國的群島水域以外的全部海域 國情 現(xiàn)狀 海洋大國,但人均海域、海洋資源不足 海洋環(huán)境 海洋污染 范圍不斷擴大,河口、海灣以及大中城市臨近海域污染嚴重,局部海域油污染和重金屬污染突出 海洋生態(tài) 赤潮等環(huán)境污染事件頻發(fā),海洋生態(tài)破壞加劇 海洋劃界 海域劃界和島嶼歸屬爭議 解決海洋爭端的主張 友好協(xié)商,公平合理 維護海洋權益的意義 為海洋開發(fā)活動提供和平穩(wěn)定的周邊及外部環(huán)境;鞏固國防、打擊海上恐怖活動、走私和跨國犯罪,營造和平、良好的地區(qū)海上秩序;維護海上航運通道、石油航線以及重大海外利益的安全- 配套講稿:
如PPT文件的首頁顯示word圖標,表示該PPT已包含配套word講稿。雙擊word圖標可打開word文檔。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檔作品中含有的國旗、國徽等圖片,僅作為作品整體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設計者僅對作品中獨創(chuàng)性部分享有著作權。
- 關 鍵 詞:
- 2019 2020 年高 地理 單元 維護 海洋權益 整合 提升 魯教版 選修
裝配圖網所有資源均是用戶自行上傳分享,僅供網友學習交流,未經上傳用戶書面授權,請勿作他用。
鏈接地址:http://ioszen.com/p-2622056.html